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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56                                                  公司简称:有研粉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215,630.26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444,299.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20,73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3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主要从事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电子互连材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及相关粉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掌握了有色金属制粉核心技术和拥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能力、综合技术服务能力,为粉末冶金、超硬工具、微电子互连封装、摩擦材料、催化剂、电工合金、电碳制品、导电材料、热管理材料、3D打印等下游多个行业和领域提供基础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铜、锡、银、镍等金属原材料,充分利用公司在有色金属粉体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互连材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等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在粉末冶金、超硬工具、微电子互连封装、摩擦材料、催化剂、电工合金、电碳制品、导电材料、热管理材料、3D打印等领域的具体需求。公司通过核心技术和不断提升的产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粉末产品,快速响应终端客户提出的优化工艺参数,利用公司的核心技术、产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迅速批量生产实现业务收入,获取销售收入与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相关费用之间的合理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联合)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充分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北京市金属粉体材料概念验证平台等,搭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研发体系,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集中科研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在产品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新突破,促进商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生产,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锡、银、镍等,与战略供应商签订年度战略采购协议,同时结合大宗原材料(如铜、锡、镍等)价格走势,结合产品订单情况,选取合适的时机确定采购规模和价格。目前,公司与一些规模较大的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对新供应商的技术、品质、价格、供货速度及持续供货能力等进行严格的评价后,选择优质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下达采购订单。

  4.生产模式

  公司以铜、锡、银、镍等主要金属原材料,以电力为主要能源供应,以电解槽、雾化设备、离心设备等为主要生产设备,通过采用有色金属粉体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储备”的模式组织精益生产,生产环节处于有色金属产业链中深加工位置。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以技术营销为核心,借助行业展会、学术会议、客户拜访、互联网平台等方式与新客户进行广泛接触,通过技术交流、产品研发、提供样品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价格主要参考某个时点或时段的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长江现货市场等金属交易平台公布的价格确定;公司结合生产成本、竞争对手产品定价等因素后确定加工费,以此为依据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公司的销售模式为以直销为主、少量买断式经销为辅。公司直销和经销客户在业务拓展方式、产品定价模式、结算方式以及收入确认等方面不存在差异。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依托境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的市场营销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按照客户需求开展技术营销,共同负责公司客户的全流程产品技术营销服务,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中的“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产品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2)行业发展特点和阶段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范围较广,按照金属类型分类可分为铜、锡、铝、钛、镍、钴等单体金属及合金粉体材料,按照应用类型可分为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是粉末冶金、微电子互连、3D打印等行业的核心基础原材料。制粉方法主要包括电解法、雾化法、机械破碎、化学法、粉末冶金制粉、粉末后处理等多种工艺,各类工艺差异较大、各有优劣。从全球来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欧洲、日本、美国为代表开始粉末冶金工业化历程,历经40余年的兼并收购,出现了以美国、日本、德国等少数制粉领域引领行业发展的局面。国内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起步较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历经群雄逐鹿、并购整合等阶段,目前,有研粉材在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无论从产能规模、技术实力等方面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下游应用市场对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需求的升级,考虑到制粉规模化跟成本控制的影响,新进入者的竞争压力会逐步加大,预计行业会呈现出业内领先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二十大提出制造强国战略,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节能环保、光伏、新能源、增材制造等领域将迎来良好的政策发展机遇期,为新材料产业尤其是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作为高端制造和现代制造的基础,行业正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有研粉材作为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的领先企业,也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3)主要技术门槛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技术门槛主要包括材料成分设计、工艺装备融合、产品应用开发等,材料成分设计方面,如球形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涉及到材料成分的设计开发,多种金属材料的配比和组分直接关系到合金粉体性能的发挥,需要经过一定的经验积累和实验数据结合有关理论支撑优化后确定;工艺装备融合方面,如电解工艺,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电解各参数影响因素多且互相制约,工艺优化与装备集成配套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同时不同领域对铜粉的差异化要求较大,公司掌握了连续制备装置与技术、绿色制造技术、智能化控制技术等关键工艺装备技术,并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在3D打印金属粉体材料方面,通过多年雾化球形粉末制备技术的研究,掌握成套球形金属粉末制备关键技术,设计并制造了适用于球形金属粉末的雾化装备,通过新型雾化器结构设计、雾化系统的创新和雾化工艺参数的优化,显著的提高了成品粉末收得率、进一步提高了粉体的品质;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如在微电子互连材料领域,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电子信息产品的“软小轻薄”化方向发展,与之带来的结果就是单位焊点承担的力学和电学负载载荷呈指数增加,这对电子互连材料的性能和焊点的可靠性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针对客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甚至需要提供全流程的技术知道,这需要具备长期的技术沉淀和积累。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是国内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技术发展的重要践行者和推动者。在产品端,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了超低松比电解铜粉、无铅微电子焊粉材料、3D打印粉体材料、超细金属粉体材料等多种性能优异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产品,多项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抓住光伏、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发展机遇,围绕功能材料积极开拓新产品新方向;在工艺端,公司着力于提升生产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自主研发连续自动密闭化制粉、数字化车间、绿色制造等多种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设备,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提升了规模化、工业化生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应用端,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核心底层技术,不断拓展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领域,同时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掌握了MIM用粉体、散热器用粉体、电子浆料用粉体等多种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技术,推动下游应用领域关键材料技术的迭代升级。

  公司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企业之一,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锡基金属粉体材料在行业内无论在规模实力、还是技术实力都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国家高度重视并陆续出台多部政策鼓励支持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与创新,在新材料领域全面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投入大、见效慢的关键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等亟须解决的短板项目,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作为工业基础材料领域,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1)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驱动行业创新发展

  2021年3月由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2021年11月由国家工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绿色化改造;2022年9月,国家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动和前沿材料前瞻布局行动,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优化上下游合作机制,提升高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工程的支撑作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借助国家级创新平台、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大自主创新,尤其是在新领域选择、新方向开拓、自动化、数字化制造等方面,满足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升级的同时,持续创造新需求,让创新拉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下游领域拉动市场需求,行业迎来高质量发展

  政策利好不断将加快我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逐步推动技术工艺突破创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也推进新材料领域与其他战略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将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生物医药、航天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国民经济和国防领域的高质量建设,都离不开新材料产业为其提供强有力支撑和保障,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作为上游基础工业原材料,将迎来在技术升级、需求升级、工艺升级等更多的发展机遇,推动粉末冶金、新能源、摩擦、电碳等领域的革新发展。

  (3)行业将趋于向龙头企业,优势企业集中

  随着国际形势日趋复杂,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问题将加大全球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增长整体趋于下行,大宗原材料大幅波动将加大业内企业发展风险,价值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成本的刚性上涨影响,行业竞争程度持续加剧,新进入者意愿减弱,业内竞争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将逐步退出,而拥有品牌、规模、渠道和资金等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产品竞争优势的头部企业将占领更多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05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联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运行,监事会成员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财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215,630.2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在2022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同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07)。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08)。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确认和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招投标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09)。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3-01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3-011)。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编号2023-014)。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同意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 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5,136,604.18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119,894,472.07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0,728,219.6元;其中,公司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8,332,008.16元,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民币78,039,555.33元,2022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317,821.5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6,458,217.9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从2021年3月12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5100022337泰铢账户余额为2,739,844.71泰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8,698,450.6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767,639.3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930,811.32元。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5012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将28,698,450.6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研粉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粉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被控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专职董事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

  上述薪酬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 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六险二金。

  3.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2021年12月,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公司按照财政部第15号准则解释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0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215,630.26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444,299.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3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28,393.58万元,低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460.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因考虑募投资金金额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再次调整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 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谨慎操作,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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