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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93                                                  公司简称:安必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3,067,6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肿瘤筛查与诊断试剂与设备

  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肿瘤筛查及诊断试剂与配套设备,主要应用科室为病理科。已搭建液基细胞学(LBP)、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免疫组织化学(IHC)和荧光原位杂交(FISH)、数字病理等系列产品线,较为完整地覆盖从细胞形态到蛋白表达、基因检测等不同诊断层次的临床需求,截止报告期末,开发出700余个病理诊断相关注册/备案产品,可用于多类肿瘤的筛查及诊断,系国内肿瘤筛查及诊断行业内技术平台最丰富、产品种类最多的企业之一。为积极响应国家宫颈癌筛查的战略目标,解决日益增长的筛查体量与病理医生工作量加剧之间的矛盾,公司一直推进的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取得阶段性进展,已经形成完整的“细胞学试剂+制片设备+扫描仪+AI判读”智能化筛查方案,将提高宫颈癌细胞学筛查效率以及准确性。公司部分产品已获得CE欧盟、英国标准协会(BSI)、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认证。公司凭借种类齐全的产品线、自主研发品牌试剂和仪器的协同优势、完善的营销网络及优质的售后服务体系,已覆盖国内2,000多家医疗机构。

  

  (2)数字病理产品

  为提升病理科“四化”水平(自动化、标准化、数字化与智能化),公司推出一系列数字病理产品: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与已有的成熟产品相融合,开发出“实视”实时镜下视野共享系统和“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已成为国内病理领域交流最活跃的线上社区之一,截止报告期末,“爱病理”实名注册用户2.98万人,进行过6000多节的实时病例更新讲解,完成了3万多次的远程咨询。公司自主研发的病理数据库以及后台管理系统,在病理科全科数字化的推进过程中,实现了病理数据从物理存储到云上存储的转化,提高了病理标本的存储质量和使用效率,未来随着大规模推广,可以降低病患重复取样制片,降低医疗成本,也为数据联网和远程会诊奠定基础。公司与腾讯合作开发的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已完成多中心科研评价研究,即将进入三类产品注册证申报工作。同时,公司参与编写的《宫颈液基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数据集标注规范与质量控制专家共识(2022版)》于《中华病理学杂志》正式发布,公司把人工智能一线开发经验和质量控制融入到以上数据集以及专家共识中,推动建立了宫颈液基细胞学数据库的行业标准。

  (3)病理服务

  为积极响应国家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全面提升基层医院病理科诊断能力、公司积极利用第三方独立医学检验所和病理诊断中心资质,参与各地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整合全国病理专家资源、公司产品及市场资源,以“输出产品、带教医生”的方式,帮助有需要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病理科、培养病理专业人才,将病理科标本从原来的院外送检模式变成院内诊断模式。同时结合各地医联体、专科联盟的实际需求,在医院病理科共建的基础上,延伸提供区域病理中心共建、宫颈癌筛查中心共建等多种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院病理科的诊断能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在市场上寻找具备相应资质和产品的供应商,列入初选名单;公司通过调研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对样品进行检测和试用,完成供应商调查评审,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与这些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分别实施下季度优先采购的激励和限期整改的约束;根据年度评定的结果决定供应商列入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录》的资格。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具备多品种、多规格、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因此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方式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每月制定的次月销售计划、库存管理部门提供的库存情况,结合生产部门自身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制定当月生产计划并发送到各产品线的生产车间,按计划进行生产。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对生产过程运作的人员、物料、环境、设备以及生产工序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达标并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生产要求。公司重视安全生产,通过对生产流程各环节的严格控制确保全过程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病理诊断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实行“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直接掌握大量的终端客户资源。公司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营销网络,为全国2,000余家医疗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产品为体外诊断试剂及诊断仪器,属于体外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7医药制造业”。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聚焦肿瘤筛查与精准诊断,应用科室主要为病理科。病理科医生通过组织学、细胞学检查,融合免疫诊断、分子诊断等技术,通过在显微镜下观察组织或细胞样本的改变,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进行研究,阐明疾病本质,是绝大部分疾病尤其是肿瘤疾病筛查和诊断的“金标准”,对肿瘤的确诊、分型、用药指导、复发监控、药效监控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病理诊断主要流程及显微镜下视野图

  

  

  (1)肿瘤发病形势严峻

  从需求端来看,根据国家癌症中心2022年2月发布的《2016年中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2016年中国新发癌症病例为406.4万例,平均每天有1.1万人被确诊为癌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2022年1月发布报告预测2020年全球新发癌症病例1929.3万例,其中中国新发癌症456.9万人,占全球23.7%,排在首位。肿瘤发病形势严峻,肿瘤筛查、早诊及精准诊断市场需求巨大。

  2020年各国癌症新发病例数(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

  

  (2)2030年国内宫颈癌筛查渗透率要达到70%

  公司肿瘤筛查业务主要是细胞学+HPV检测的宫颈癌联合筛查产品。宫颈癌是女性生殖系统最常见恶性肿瘤,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预测2020年全球新发60.4万例,其中中国新增宫颈癌病例10.97万,占全球18.2%,仅次于印度。宫颈癌一般存在较长的可逆转癌前病变期,从普通宫颈炎症发展到宫颈浸润癌一般需要10-15年的时间,早期治疗的存活率高达80%-90%,因此宫颈癌早筛能大幅降低宫颈癌死亡率,而目前国内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不到30%。

  2020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到2030年实现目标:90%的女性在15岁前完成人乳头状瘤病毒(HPV)疫苗接种;70%的女性35和45岁之前定期接受高效检测方法筛查;90%确诊宫颈疾病的女性得到规范的治疗和关怀。

  2023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文《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同时明确通过为年轻女性接种HPV疫苗、在适龄女性中开展宫颈癌筛查、及时治疗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等三级预防措施能够有效防控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并提出要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

  (3)肿瘤治疗手段日益多样,精准治疗、检测先行

  在癌症治疗领域,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核心治疗方式是手术、化疗和放疗。近年,不断涌现的靶向药物逐渐成为许多癌症的标准治疗手段。“精准治疗、检测先行”,随着创新药的发展,肿瘤精准诊断的需求正在不断提高,行业景气度高。肿瘤精准诊断包含伴随诊断、肿瘤分型、预后检测、疗效检测等,能够提高肿瘤患者治疗的准确性、避免药物的误用和滥用,进而提高疗效和降低开支。国内的精准医疗呈现出多点开花局面,广泛应用于分子诊断、基因测序、细胞治疗物等众多领域。从技术层面来看,肿瘤精准诊断技术可细分为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荧光原位杂交(FISH)、免疫组织化学(IHC)、高通量测序(NGS)等,其中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荧光原位杂交(FISH)和高通量测序(NGS)属于分子诊断技术,免疫组织化学(IHC)属于免疫诊断方法。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荧光原位杂交(FISH)、免疫组织化学(IHC)、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技术的肿瘤精准诊断公司。

  精准的药物需要精准的诊断,确定分型才能对点下药,伴随诊断应运而生。如今,伴随诊断已成为用药前不可或缺的检测环节,是体外诊断的核心细分领域。伴随诊断产品是一类能够提供特定药物应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等重要信息的体外诊断设备,在诊断设备和对应药物的标签使用说明中规定,伴随诊断与对应治疗药物(包括同类治疗药物)一起使用。2020年8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就《已上市抗肿瘤药物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关于伴随诊断试剂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与抗肿瘤药物同步研发的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伴随诊断试剂的管理。伴随诊断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型科学技术在医学检验、基础医学和药学等学科中的应用。

  肿瘤精准诊断主流技术方法

  

  (4)国家出台支持政策,推动病理快速发展

  国家卫健委2022年7月发布《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21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3.1万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944.8万张,三级医院3275个,二级医院10848个,一级医院12649个。按照卫生部2009年发布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规定的标准,二级、三级医院均需设置病理科,每100张床位需配置1-2名病理医师的要求,截止2021年末,病理医师需求量约为14.17万人,病理医生占执业(助理)医师总量约0.5%,而现有病理医生仅2.1万人,缺口高达12万人。然而,根据国家卫健委2019年全国抽查数据显示,超59.9%的医院未设置病理科或未开展病理业务。病理医生资源极度不均,近70%的病理医生集中在三级医院。加之病理医生培训周期漫长、基层医院病理科建设难度大等现实困境制约着我国病理诊断行业的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病理科的建设与发展。国务院于2017年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全科、儿科、病理等紧缺人才培养。国家卫健委于2021年11月发布《“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包括病理科在内的14项学科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并提出“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国至少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的总体目标。2023年2月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已搭建液基细胞学(LBP)、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免疫组织化学(IHC)和荧光原位杂交(FISH)、数字病理系列产品线,较为完整地覆盖从细胞形态到蛋白表达、基因检测、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不同诊断层次的临床需求,截止报告期末,开发出700余个病理诊断相关注册/备案产品,可用于多类肿瘤的筛查及诊断,系国内肿瘤筛查及诊断行业内技术平台最丰富、产品种类最多的企业之一。公司部分产品已获得CE欧盟、英国标准协会(BSI)、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认证。公司与多家权威医院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在众多三甲医院得到应用、与国际品牌展开竞争,并得到客户广泛的认可和信任。

  在细胞学诊断领域,公司是国内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企业,为国内最早自主研发并应用沉降式液基细胞学技术的厂商之一,液基细胞学诊断试剂和仪器配套使用可实现全自动批量制片及染色,制片质量稳定、染色鲜明。公司在该技术领域持续深耕,通过自主研发一系列的自动化、数字化产品,结合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现已形成“细胞学试剂+制片设备+扫描仪+AI判读”的整体性智能化筛查方案,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细胞学领域的领先优势。

  基于PCR技术的HPV基因检测和液基细胞学(LBP)联合检查,是目前国内医学界公认的最准确权威的宫颈癌筛查方案。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具有上述两大系列产品的企业,且两大系列产品能形成显著的协同效应。因此,公司在宫颈癌筛查领域的竞争优势突出。

  公司掌握了从探针设计到荧光标记的荧光原位杂交(FISH)核心技术,可个性化定制针对各种实体肿瘤和血液肿瘤的相关探针,满足临床对于多靶标探针或不同设计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189个注册/备案产品,其中包括三类医疗器械8个、一类医疗器械181个;除此之外,公司还拥有100余种荧光原位杂交(FISH)探针,是国内荧光原位杂交(FISH)品种最齐全、丰富的厂家之一,产品已覆盖全国数百家三甲医院,与液基细胞学(LBP)、免疫组织化学(IHC)系列等形成肿瘤亚专科的精准诊断整体解决方案。

  作为蛋白水平的形态学诊断技术,免疫组织化学(IHC)的市场规模正随着肿瘤精准诊断及靶向用药伴随诊断需求的不断增加而扩大。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免疫组织化学(IHC)产品线研发力度,完善免疫组织化学(IHC)研发评价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研发出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以及402个一抗产品,该产品线共获得2个三类注册证和423个一类产品备案证,取得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或注册证数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免疫组织化学(IHC)产品业务发展迅速,是未来公司重要的研发和市场拓展方向。

  此外,公司积极发展病理科“四化”(自动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引领科室发展,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与已有的成熟产品相融合,开发出“实视”实时镜下视野共享系统和“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已成为国内病理领域交流最活跃的线上社区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自动化制片+人工智能判读,提高诊断效率与准确性

  病理人工智能有望解决病理医生紧缺问题。由于病理诊断目前主要是手工操作主导,病理医生数量紧缺成为限制病理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注册执业病理医生严重缺乏。2021年末,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944.8万张,原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每100张床位配置1-2名病理医生,截止2021年末,病理医师需求量约为14.17万人,病理医生占执业(助理)医师总量约0.5%,现有病理医生仅2.1万人,缺口高达12万人。

  病理人工智能有望大量减少病理医生的工作量。在传统病理读片情况下,病变所占面积常常小于1%,病理医生需要将精力花在成百上千万像素点的阴性范围内。如果病理人工智能投入临床使用,预计能够减少病理医生65-75%的“筛阴”读片工作,而临床医生只要将注意力集中在可疑位点即可。

  人工智能工作流程大体可分为:数据预处理-图像分割、特征提取、选择、分类、识别、结果输出。从实现功能的角度看,目前人工智能对病理切片的分析功能主要可分为3类:1)对组织、细胞的检测分割2)图像相关特征的提取3)病理图像的分类和分级,病理医师根据计算机辅助算法的分析结果可以对疾病做出进一步诊断。从人工智能实现的载体上看,目前大多数产品形式为数字病理图像处理软件,装载于病理科的电脑终端,连接医院信息系统进行使用,另有小部分产品将AI分析算法直接集成于显微镜中,可在病理医师阅片时完成实时分析计算,显示于目镜视野中。

  病理AI属于AI+医疗领域的医学影像诊断细分领域,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应用于疾病的诊疗环节,主要适用的技术包括数字化成像、图像识别、人工智能算法等,是人工智能结合医疗行业的重要分支。我国人工智能医学影像行业于2015年开始逐步成形,市场规模从2015的10.9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49.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65.8%,兴业证券预计人工智能医学影像行业2018-2023年将以44.9%的年复合增长率继续高速增长,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07亿元。

  宫颈癌筛查是当前病理AI中应用最广泛的检测场景。根据中国癌症中心统计数据,宫颈癌位居女性癌症发病率第六位,是最常见的妇科高发恶性肿瘤之一。通过病理薄层细胞学检测或HPV检测可有效进行早诊早治。由于其可通过定期筛查预防、需求量大、病例数据积累较多等特点,成为病理AI率先布局领域。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我国21-65岁适龄女性人数约为4.58亿,假设每3年进行一次宫颈癌筛查。按照健康中国行动的妇幼健康目标,假设全国适龄女性筛查渗透率达80%,可推算出全国每年约1.22亿人次需要进行宫颈癌筛查。而目前我国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不到30%,针对大量健康人群的筛查,AI、人工智能的辅助诊断,将极大减轻病理医生的工作负担,提高诊断效率。卫健委2023年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的通知》提出要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

  《子宫颈癌综合防控指南》筛查建议

  

  (2)基层病理科发展提速,病理共建服务大有可为

  国家卫健委2022年7月发布《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21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3.1万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944.8万张,三级医院3275个,二级医院10848个,一级医院12649个。然而,根据卫健委2019年全国抽查数据显示,超59.9%的医院未设置病理科或未开展病理业务。病理医生资源极度不均,近70%的病理医生集中在三级医院。同时,病理医生培养周期长,至少3-5年,需熟记5-10万例病理标本形态,才能独立签发病理诊断报告。目前大部分基层医院病理科主要为外送模式,但外送模式可控性低,仅能解决短期临床需求,无法开展术中诊断。病理科需要投入病理人才与设备,对于缺乏病理科建设运营经验的基层医院来说:人才提升难、科室发展难。

  另一方面,国家正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病理科合作共建,帮助优质病理诊断资源下沉。2023年2月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3〕27号要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公立医院病理诊断收费不断上调,显示国家对病理科的重视程度日益上升。近年来,医保控费压力逐步蔓延至各个细分领域,药品、耗材、检验、影像类领域的收费标准逐年下调。而病理诊断领域总体控费压力较小,收费标准甚至有逆势上调趋势。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2015-2017年病理诊断项目的平均收费标准逆势提升29.61%。整体来看,病理诊断项目收费标准的上调为国内病理诊断行业注入较强动力,病理共建业务未来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3)新型抗肿瘤药刺激伴随诊断市场快速增长

  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共获批51款创新药(去除疫苗,其中生物药15个、化药30个、中药6个)和18款改良型新药。肿瘤领域中,创新生物药和创新化药分别为9个和12个,合计21个。随着肿瘤靶向药、抗体药、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型疗法不断发展,如何筛选有效用药人群、评价其在临床研发和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用药效率及降低治疗成本,都离不开药物伴随诊断。

  2014年8月6日,FDA发布的《体外伴随诊断试剂指导原则》明确提出了伴随诊断的概念。伴随诊断产品是一类能够提供特定药物应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等重要信息的体外诊断设备。在诊断设备和对应药物的标签使用说明中规定,伴随诊断与对应治疗药物(包括同类治疗药物)一起使用。不同的靶向药物针对不同靶点的药效和安全性完全不同,通过检测药物临床反应相关的基因、蛋白等生物标志物,能提高肿瘤药物的精准使用,提高患者用药的效率和准确性。

  由于新药研发难度大、成本高昂,伴随诊断成为新药研发中的重要环节。伴随诊断在药物研发阶段可有效提高新药研发成功率,降低研发成本。根据ARK研究,伴随诊断的新药研发可将研发成本降低60%左右。同时,伴随诊断能筛选出有效病人,提高临床试验的成功率,从而提高新药获批的概率。

  2020年8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就《已上市抗肿瘤药物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关于伴随诊断试剂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伴随诊断试剂的管理,2022年6月器审中心组织制定并发布了《与抗肿瘤药物同步研发的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原研伴随诊断同步开发对于药企与诊断企业的合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但也是创新靶点、创新药物开发的必经之路。

  据智研咨询统计显示,全球伴随诊断市场规模逐年扩大,2019年高达37.6亿美元,2016至201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5.5%。从市场规模增速上看,该赛道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按25.5%的增速估算,2025年全球伴随诊断市场规模将达146.9.亿美元。2019年我国伴随诊断的市场规模达27.2亿元,规模增速逐年攀升,2016至201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3.3%。按33.3%的增速估算,2022年我国伴随诊断的市场规模为64.4亿元,2025年为152.6亿元。

  中国伴随诊断市场规模(来源:智研咨询、华安证券研究所)

  

  同时AI在伴随诊断中的应用也受到了药企的关注。AI解读病理在速度、准确率、多重分析上均具有优势。基于AI的生信分析助力伴随诊断产品开发是未来方向。一方面,基于AI的医疗器械和传统器械不同,可以在真实世界中不断学习与优化,性能不断提高,真实世界研究在药品上市时也可以做相关支撑。另一方面,人的基因组有两万多个,用AI技术把基因、蛋白等组学的数据协同分析,为患者精准匹配适合的伴随诊断产品,这是AI在伴随诊断应用比较长远的设计。

  (4)病理科的自动化、标准化、流水线化趋势

  相比于检验科、影像科的诊断,病理科诊断具有自动化程度低、诊断时间长的特点。病理诊断可分为取样、制片、染色、诊断四个环节,取样环节是否取到病变细胞、制片及染色后成片是否清晰都会直接影响最终的诊断结果,因此对制片的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具有较高要求,目前自动化水平较低;由于病理诊断是通过对细胞层面的医学影像进行观察诊断,为防止漏诊,一个组织样本往往制成多个切片,制片、染色、诊断、报告等各个环节耗时较长,对比检验、影像科室,病理科诊断所需时间较长,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力投入。

  病理科的自动化、标准化能在制片和阅片的过程减少人工干预,让病理科技术员操作标准化,样本一致性提高,有利于病理人工智能提高诊断准确性;病理样本处理环节的自动化、标准化可以减少不同医院之间的差异性,促进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互联、互通、互认。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38.12万元,同比增长1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9.43万元,同比下降4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93.84万元,同比下降34.79%。具体经营情况分析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1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向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海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九)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个人职务、工作贡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同意《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蔡向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7)。

  (十六)审议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以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8.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334.00万股的0.41%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4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8)。

  4、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同意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3、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并同意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20日。

  2、预留授予数量:38.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334.00万股的0.41%。

  3、预留授予人数:49人。

  4、预留授予价格:10.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中,张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向挺先生之女婿。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中,张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向挺先生之女婿。张浩先生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公司实现病理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有着重要作用。公司将张浩先生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并同意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财务总监侯全能先生,其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授予日2023年4月20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6.89元(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46.10%、51.90%、54.22%(采用证监会医药制造行业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4、股息率:0.5206%(采用公司截至2023年4月20日最近1年的股息率);

  5、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本次激励计划会有利于稳定公司团队,同时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对公司业绩的长期向好,发挥正向的作用。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安必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授予权益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安必平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1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振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1,550.91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六)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不向支付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同意《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并同意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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