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江苏量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66.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配电设备;与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54.92万元,主要是销售配电设备。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预案。经核查,本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系上年度未完成度部分,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考虑到子公司公司香江科技为继续推进上年度未完成的相关业务,本年度预计将与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置业”)各项业务交易金额总体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未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股东大会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各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荣良
注册资本: 13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中心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打字、复印;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迎宾大道6688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香江置业51%股权的大股东沙荣良先生系公司5%以上股东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沙荣良先生为公司历史关联自然人、香江置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香江置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①本期发生额系上年度未完成项目的延续。
②公司购买的数据中心场地及配套设施,目前工程已如期交付;供货给香江置业的配电产品,一部分用于数字扬中项目建设,货款支付亦无问题。故香江置业具有足够资金和社会资源完成本次关联交易的全部工作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配电设施产品及向供应商购买原材料,配电设施产品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原材料依据当期原材料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有关协议,价格均比照市场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健先生召集,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号:2023-029》】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方案》。
依照《公司法》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聘请3位监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标准,建议公司给予监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人(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31)》】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22年7月21日、10月10日、2023年1月11日、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层
联系人:赵钱波
联系电话:021-52806755
传真:021-52373433
(三)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600,000.00股,发行价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48,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沙正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7号)(以下简称“《1837号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100%股权。
香江科技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33,300.00万元,公司向香江科技原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6.38%,即382,181,941.28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3.62%,即1,950,818,058.72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不超过44,00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费用。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向沙正勇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3,090,89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25元/股,共计1,950,818,058.72元,上述事项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524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4月24日,香江科技100%股份已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上海西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投资)、余思漫、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基金)询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019,9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06元/股,共计募集人民币187,999,971.68元,具体明细如下:
2019年10月28日,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25,500,000.00元后,余额162,499,971.68元缴存在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延长路支行310065073018800008341账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5600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773,584.91元。
上述款项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为5013100081474989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9,024,626.37元,其中:以前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9,024,626.37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79,024,626.37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6,148,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876,626.3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499,971.68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2,499,971.6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62,499,971.68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2,499,971.68元一致。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190,317.49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金额440,835,584.91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9,354,732.58元,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30,190,317.4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5,836,682.6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93,773,584.9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2,253,415.2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公司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等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9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9.19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65 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1.1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020年4月9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2021 年 2 月,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的实施,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实际认购金额合计为 4.8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5 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 2 亿元及收益1,620,164.39 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同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 8,000.00 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 8,000 万元及收益 631,232.88 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6 月,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前述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同月,公司于 2021 年 2 月使用募集资金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对其进行了赎回并随后继续购买相应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8 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 2 亿元及收益1,681,643.84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021年9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 8,000.00 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 8,000.00 万元及收益 624,705.71 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同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 1.1亿元及收益924,904.11 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1年10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 9,0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 9,000.00万元及收益1,052,876.71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 年 12 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 2 亿元及收益1,780,821.92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2022年1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1.1亿元及收益1,143,698.63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年2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0.9亿元及收益745,273.97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11 月 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 10%,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9年4月24日,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股东变更申请,香江科技原股东合计100%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收购过程详见本报告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之“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香江科技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见,香江科技运营情况良好,净资产呈快速上升趋势。
(三)香江科技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四)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8年4月24日,本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业绩承诺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1)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盈利补偿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24,800万元和27,200万元。实际净利润指经城地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条款
①在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
②各期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数部分。
③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的,则业绩承诺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④业绩承诺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的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该承担的盈利补偿义务金额。
⑤对于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并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补偿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第七条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3)业绩承诺实现和履行情况
香江科技是一家集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营管理和增值业务为一体的IDC全产业链服务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香江科技经营状况较好,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04.54%和101.42%。具体承诺业绩及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香江科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9]27293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16856号)和《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5653号)。
综上,交易完成后,香江科技在上市公司的良好协同下,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持续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香江科技分别实现净利润 19,913.86万元、27,564.12万元和29,089.33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266.82万元、25,925.89万元和27,584.94万元,高于并购时的业绩承诺18,000.00万元、24,800.00万元和27,200.00万元,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截至报告期末,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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