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4 月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
会议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鲁华峰先生 2023年度的薪酬,监事鲁华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士 2023 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曾海平先生 2023年度的薪酬,监事曾海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的资金额度和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适配的投资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4 月 20 日,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年度坏账准备主要系对系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收款项的计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7,321.90 万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稳定原材料价格,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交易品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铜、钢、铁、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等。
●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为测算基准确定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5,000万元(含),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稳定原材料价格,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铜、钢、铁、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等。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为测算基准确定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5,000万元(含)。
(四)资金来源
从事套保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保业务。
(五)交易场所及交易方式
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六)交易期限
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因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技术风险:存在交易系统出现技术故障、系统崩溃、通信失败等,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选择合适的期货公司支持期货套期保值工作,选择的期货公司应在行业综合排名、研究力量及专业品牌等方面具有优势。
2、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拟定应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应与期货经纪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期货账户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 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辅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 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相关原材料 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可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防范风险。公司对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财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2642 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55.2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2.9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42.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了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 %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共计 45,487.3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45,487.33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奥普(嘉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变更,将用于年产 800 万平方米集成吊顶和 6 万台集成灶的配套设备的部分投资变更为最大年产 200 万台浴霸和 20 万台通风扇生产能力的配套设备,变更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保持不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天健审 3601 号鉴证报告,认为:奥普家居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普家居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奥普家居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奥普家居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5 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Fang James先生、方胜康先生、吴兴杰先生、刘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李井奎先生、赵刚先生、顾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本次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三)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Fang James先生简介
Fang James先生,原中文名为方杰,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澳大利亚国籍,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Fang James先生曾担任杭州市侨商协会会长,并获得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Fang James先生曾先后任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澳大利亚LIGHTUP灯具公司总经理,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Fang James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方胜康先生简介
方胜康先生,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中国香港籍,195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浙江省高级经济师,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获得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方胜康先生曾任杭州华光电冰箱厂厂长,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方胜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吴兴杰先生简介
吴兴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吴兴杰先生曾先后任深圳金涌泉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杭州奥普博朗尼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加入公司,任总裁助理,2014年6月开始任公司总裁。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吴兴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刘文龙先生简介
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刘文龙先生曾先后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江华泰丝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入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文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井奎先生简介
李井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西方经济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员教师、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井奎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赵刚先生简介
赵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联合博导。目前同时兼任横店影视、浙江龙盛、南都物业及宋都股份的独立董事。
赵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顾林先生简介
顾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工业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技术规划部副部长、国家注册质量审核员、浙江方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
顾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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