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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6                                                  公司简称:德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764,668.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02,380,571.4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6,888,995.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0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物流行业为基础民生行业,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

  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物流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与宏观经济增长的协同性高。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逐年增长,2016年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物流市场,体现了我国社会经济活动对物流服务的强劲需求。2022年中国经济增长国际领先,GDP总量达121万亿元,按不变价计同比增长3.0%,中国物流行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2022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7.8万亿元,同比增长4.4%,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7%。

  

  (二)公路货运是物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季节性明显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社会物流总费用包含运输用费用、保管费用、管理费用,其中,运输费用是最大组成部分,2022年达9.55万亿,占社会物流总费用的50%以上。运输环节又包括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占比达70%以上,在中国物流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公路货运量数据,我国公路运输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从该项数据上看,第四季度通常是社会贸易和运输业的高峰,近年来受“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等各大电商促销活动的叠加影响,公路货运在第四季度呈现出更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三)零担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

  零担运输主要针对工业生产、商贸流通的B2B货运需求,在货物公斤段、市场规模等方面介于快递与整车物流之间;快运为零担货运行业向高端行业延伸形成的细分市场,主要指时效快且稳定、覆盖区域广的零担运输服务,具有明显的网络规模化运营特征。近几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供给侧改革影响,生产制造业及批发零售业物流需求增长放缓,零担市场增长也同步放缓,增速略高于GDP增速,低于快递行业增速水平。

  按照网络覆盖程度以及服务范畴,零担企业可以分为全网型货运运营商、区域型货运运营商及专线;按照经营模式,参与者可分为直营制与加盟制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参与者又可以分为第三方物流公司、电商自建物流公司、品牌商自建物流公司等。整体来看,我国零担货运市场进入门槛低,个体私营车主可凭借合同订单开展低端专线运输,但成长壁垒高,零担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大部分公司发展缓慢,行业集中度非常低,大型零担企业屈指可数。

  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化、要素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客户对零担运输的需求也在发生转变,对服务、时效等要求更高,头部零担快运企业具备非常明显的全流程竞争优势:①运输网络覆盖范围广,可为单一客户提供全线路、更便捷的服务;②数字化程度高,发达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全程可视的货物轨迹,运输时效更稳定;③可凭借一定的规模优势降低成本;④资金实力雄厚,运营管理能力强,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上述竞争优势可助力头部企业抢占存量市场,提升行业集中度。此外,随着资本深度介入整合,也可能加快行业整合速度。运联研究院发布的《2022中国零担企业30强排行榜》数据显示,前10强企业的收入合计占30强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从2017年的69.3%提升至2022年的84.9%,头部企业与尾部企业间的差距逐渐拉大,零担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马太效应愈加明显。整体来看,对比美国成熟的零担市场,我国零担行业集中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大件快递市场成长空间可期

  大件快递是通过包接包送和免费上楼取送件的方式将单件重量在3-60KG的物品送达收件人的服务,按照标准化的计费模式,且不限单票总重、不限单票件数。大件快递在末端收派及中转环节有较大的操作难度,其特殊性需要快递企业采用适用大件物品的信息网络、分拣设备及配送体系,有很强的进入壁垒。因起步较晚,行业在技术、网络管控、规模量级等方面的发展落后小件快递,且规模效应较弱。大件快递业务可以满足用户的升级需求,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信息技术水平提升、中小企业成本管控能力加强及对服务的要求提高,零担快递化趋势明显。中小企业成本管控能力及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使得商品流通环节逐步减少,传统厂商-代理分销的模式逐渐扁平化,销售层级减少、频次增加,包裹数量增加的同时对运输时效准确性、服务品质等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以快递“门到门”服务形式替代传统快运“点到点”模式成为一种趋势。

  电商向“大件”快递渗透,为大件快递的发展带来空间。从电商发展轨迹来看,电商起步阶段主要依靠价值低、货物体积小的商品,而随着电商的成熟和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家电、家具、建材、卫浴、酒类等价值高、体积大、非标准化外形的商品迎来了发展机遇。例如,2014年家电线上零售额占比仅为11%左右,而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2022年中国家电市场报告》,2022年国内家电行业线上渠道销售额占比达58.2%。相比传统电商小件,大件快递货物重量体积大、货品价值高、无法放入快递柜等特点使得发货方及收货方对收派服务、货物破损率及时效稳定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仅依靠价格抢夺市场份额无法满足消费者追求更优质物流服务的需求,大件配送物流企业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及运输品质增强自身竞争壁垒。

  (五)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效果显著,智慧化、规范化、绿色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我国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物流降成本具有较强的杠杆效应,通过物流降成本可以降低其他行业成本、畅通整个经济循环,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近年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物流设备智能化水平、降低制度性成本等措施,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相应由2011年的17.2%下降至2022年的14.7%,12年间降低了2.5个百分点,降本增效效果显著,为改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行业向智慧物流方向发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将推动中国物流业从人力密集行业走向技术密集行业。科技水平也是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的核心资源之一,将信息技术应用于传统物流行业中,实现物流的自动化、可控化、智能化、信息化,为现代物流企业及其客户带来了更大的价值,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

  快递行业规范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2021年,监管频频出手整治快递行业价格战乱象,包括在发货量大且价格竞争激烈的地区,对部分企业下发警示函并要求相关网点停业整顿等。2021年6月2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针对不正当市场竞争、区域差异化派费等问题提出了相应措施,要求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相关政策的出台持续引导快递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化、高质量的发展,也为快运、大件快递市场从低价竞争转向高质量竞争指明了方向。2023年1月17日,《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国家邮政局将持续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强化邮政市场监管。研究修订《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巩固农村邮政服务,提升城市邮政服务能力,促进邮政普遍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坚持事后惩戒与事中规范并重,健全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加强满意度调查、时限测试、用户申诉处理,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强化落实企业守法经营主体责任和总部企业统一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快递市场秩序整顿,开展快递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攻坚行动,重点治理农村快递服务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快递行业绿色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中国快递业务量的迅猛发展,包装使用绝对量持续增长,生态环保压力日益增大,在“碳中和”、“碳达峰”的“双碳”背景下,缓解资源浪费和污染问题迫在眉睫。邮政管理部门逐步加强法制和标准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包装基本要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报告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快递绿色发展社会共治取得重大进展。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6年,经过在物流领域近26年的深耕细作,建立了坚实的网络基础、成熟的运作模式、完善的服务流程、高效的管理团队、强大的人才储备及优质的品牌形象,并凭借深刻的市场洞悉,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创新,深挖不同应用场景下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各行业的客户提供多元、灵活、高效、可靠的物流选择,提升客户物流体验及商业价值,最终实现德邦“物畅其流,人尽其才”的企业使命。

  

  (一)快运业务

  快运业务为公司的传统主业。公司2001年进入公路汽运领域,面对“小、散、乱”的快运市场,率先在行业内推出零担精准产品——“卡车航班”,凭借“空运速度,汽运价格”的显著优势,迅速占领零担物流中高端市场。2008年,公司开始推行物流标准化理念,店面、管理、流程、数据全部标准化操作,物流网点在全国快速复制,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公路零担领域的强者地位。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公司快运业务拥有行业领先的网络布局、市场渠道、服务体验、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可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多元化服务需求。

  目前,针对不同时效要求及运输距离,公司已打造了精准卡航(快时效全覆盖)、精准汽运(普通时效高性价比)、精准空运(快时效长距离)三类标准化产品;针对单票重量或体积较大的快运货物,公司为客户提供整车、拼车业务服务。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如上门接送货、代收货款、安全包装及综合信息服务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2019年末,公司推出全新升级的快运产品——“重包入户”,该产品主打票重60-200kg大件货物寄递,包接包送,为2C类客户末端提供优质的入户服务,同时为2B类批量发货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门到门服务。相比传统零担复杂的报价方案,“重包入户”产品采用清晰明了的首续重报价模式,并提供大件上楼、拆包装、打木架等多种增值服务,在客户中取得了良好的反响。2022年,公司快运业务收入96.01亿元,营收居于行业前列。

  随着大件快递业务逐步成熟,公司将调整快运业务的发展策略,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及客户需求变化,升级快运业务运作模式,并加大资源投入,提高快运业务收派环节的客户体验,保持公司在公路快运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快递业务

  公司于2013年11月战略布局快递业务,综合考虑自身经营优势、行业竞争格局、市场战略机会及品牌相对优势等因素,以大件快递为切入点,率先推出3·60特惠件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大件快递服务。2018年7月2日,公司在水立方召开战略发布会,宣布品牌名称更名为“德邦快递”,对原快递产品进行升级,以极具竞争力的产品组合和优质服务重新定义大件快递,进行差异化竞争并铸造大件快递业务核心竞争力。

  大件快递具有货物价值高、破损率高、操作难、服务链条长等特点,对末端服务、运输品质有更高的要求,传统小件快递配称体系无法满足大件快递的需求,大件快递企业需采用适用于大件货物的运输网络、分拣设备及配送体系。德邦深耕零担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大件配送经验,在大件快递业务上具有先天基因优势及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针对大件快递在收、转、运、派各环节的业务痛点逐个突破,不断完善大件快递配称体系,运输品质及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快递网络不断延伸,业务量稳步增长。

  

  现阶段公司仍需持续加强快递业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夯实前端网络、提升货物运输时效及品质、加强中转分拣自动化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大件快递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未来,随着大件快递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场景化服务流程逐步完善、各环节应用技术逐渐成熟,收、转、运、派各环节效率稳步提高,可使公司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前提下持续提升盈利水平。

  (三)跨境业务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及跨境电商迅猛发展,2016年5月公司正式上线跨境业务,目前已形成国际快件、FBA进仓、国际联运、电商小包四位一体的立体式产品布局,全程跟踪并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已开通大陆至日韩、欧美、东南亚港澳台等186条精品线路,新线路陆续开通中。

  (四)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是仓储与供应链业务。基于客户需求和战略布局需要,2015年10月,公司开始在业务量较大的地区开展仓储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仓储与供应链业务依托于公司全网布局及大件能力,通过自主研发的CPS(客户自助系统)、DPC(订单调配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TMS(运输管理系统)支撑渠道、订单、仓储及运输一体化,实现企业供应链系统集成及数据交换,提升配送体验、降低物流成本、节约管理精力。截至报告期末,德邦供应链在全国各地拥有146个仓库,总面积97.03万平方米,已为多家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实现收入10.06亿元,同比增长6.12%,占公司总收入比重为3.2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号),公司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957,470股,每股发行价为9.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3,999,999.9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4,957.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85,024.8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3月 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08号和容诚验字[2021]216Z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泾支行,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泾支行之上级支行。

  注2: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之上级支行。

  注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泾支行,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泾支行之上级支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德邦股份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中转场承载能力和营运效率,持续提升公司业务处理效率,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该项目旨在打造前瞻性的信息平台以促进管理和业务的持续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循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执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发行主体财务情况, 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的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执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发行主体财务情况,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委托理财时,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以此选择确定具体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3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预计2023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7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3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议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前述授信相关的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银行授信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办理2023年度银行融资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或借款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2023年新增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额度不超过17亿元,以上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担保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2023年度新发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处调剂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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