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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29                                                  公司简称:艾隆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总股本77,2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734,6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32,66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92,171.2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65,024,832.7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50%。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专注于医疗物资的智能管理,主要为各级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是该行业率先在A股上市的专业企业。业务包括智慧药房、智慧病区、智慧物流三大板块,产品涵盖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设备及软件信息平台。

  依托于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搭建的人机交互平台,运用自动化机器人、智能传感等技术,打造“全院级”、“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为各级医疗服务机构提供高效、安全、全面、智能的医疗物资存储、分发、管理及传输服务,推动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实现“精准智能分发、精益物流服务、合理安全使用”三大目标,助力构建全面有效的新型智慧医疗服务体系。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药品、耗材及其他医疗物资的智能管理,主要应用场景为大中型医院、社区医院、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城市中央药房、中药自动集中代煎中心等,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其他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根据产品功能与应用领域,对其进行分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紧紧围绕医疗物资智能管理领域,通过不断升级、拓展下游应用领域及产品线,目前已形成自动化药房、自动化病区、自动化物流三大产品板块,涵盖各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应用场景。

  1、自动化药房板块

  公司自动化药房板块主要包括门/急诊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和院外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具体如下图所示:

  

  (1)门/急诊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

  门/急诊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盒装药品智能配发系统(无人值守全自动加药)、全自动盘点型智能药库、快速发药机、高速发药机、智能存取机、智能麻精药品管理柜等。

  门/急诊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具体如下表所示:

  

  门/急诊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运作模式如下:

  

  上述流程中,公司产品主要为盒装药品智能配发系统(无人值守全自动加药)、全自动盘点型智能药库、智能调配机、麻精药品管理柜、发药智能视觉核对系统等。

  门/急诊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通过智能设备优化了传统药房的工作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产品通过接收医院处方信息,实现药品自动化补充、存储和发放过程;公司产品从医院药库到全自动盘点型智能药库,再到发药窗口,最终到患者手中,可全程跟踪管控药品,真正实现药品在院内流通的“全程批号”闭环式管理;同时,公司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处方及医嘱处理效率,减少患者在门急诊发药窗口的滞留时间,降低因人员排队、拥堵导致的潜在交叉感染几率;最后,公司通过分析门/急诊药房历史数据,针对项目方案进行个性化定制,对药品的存储、管理、分发等流程进行智能化优化升级,对药品的精准备库进行准确分析,从而提升医院药品的管理、使用效率,保障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2)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以下简称“静配中心”)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各病区治疗室开放环境下进行调配的静脉用药,集中由专职的技术人员在密闭、洁净的环境下进行调配。

  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如下表所示:

  

  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运作模式如下:

  

  上述流程中,公司产品主要为PIVAS排药助手、针剂统排机、盘点机、输液贴签机、输液成品分拣机等。

  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通过药师调剂、复核、配置等多个环节的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各种因素导致的用药错误,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临床医嘱自动划分批次,提高医院整体药物调配效率,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药师劳动强度,使药师有更多时间及精力投身于医嘱审核、药物咨询等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中;确保配置质量精准,显著降低人工差错率;有效控制静配中心工作过程中医嘱不合格率、调配差错率、贴签差错率、分拣差错率,确保了最终临床合理用药;通过全程扫码,建立药品信息化管理,记录每袋药品实时状态,监控每袋药品操作环节,实现批号、效期等药品信息全程可追溯,便于后续统计查验;同时,系统自动记录每个环节工作量,全流程实时监控,通过软硬件结合全方位提高静配中心信息化、智能化整体水平,减少耗材浪费及退药浪费现象。

  (3)院外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

  院外自动化药房作为院内向院外应用场景的延伸和补充,主要包括分布式智能药房、城市中央药房、中药个性化智能制剂系统。

  院外自动化药房系列产品具体如下表所示:

  

  分布式智能药房、城市中央药房运作模式如下:

  

  中药个性化智能制剂系统运作模式如下所示:

  

  公司院外自动化药房业务借力政策、布局趋势,是院内药房的有益补充。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无接触、不见面”模式,降低医院院内交叉感染风险,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购药模式;中药个性化智能制剂系统作为传统中医药工艺与现代科技的结合,通过自动化称重配料、智能视觉识别,实现个性化处方的自动化调配过程;院外自动化药房是院内药房的有益补充。

  2、自动化病区板块

  自动化病区产品主要包括应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住院部等区域的智能分包机、病区综合管理柜和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柜等。

  

  3、自动化物流板块

  自动化物流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整处方传输系统、气动物流传输系统、医疗危废自动化处理系统等。实现全院药品、物资的智能传输、存取、库存管理及医疗废弃物资处理等过程,从而改变传统的人工方式,弥补院内物资传输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效提升物流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原材料采购、OEM采购和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

  (1)原材料采购

  包括电机、交换机、传感器、型材、五金塑胶件、线材、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种类繁多,各产品之间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而公司整体规模还相对较小,因此,该部分原材料的采购具有品种极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小等特点。

  (2)OEM采购

  公司作为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OEM模式将少量产品的生产制造委托业务伙伴完成,有利于公司集中有限资源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的综合设计,同时亦能保证部分产品质量稳定性、生产灵活性、交货保证性、成本可控性,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效应,节约加工设备和场地的资本投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是公司优化资源的综合选择。

  OEM模式下,采购内容包括智能分包机、药品核对系统、智能陪护床、智能发筐机等产品。在此模式下,公司提供设计和需求方案,交由OEM厂商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公司向OEM厂商进行采购。

  (3)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

  配套产品及服务主要是公司为了给客户提供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在项目开拓过程中,外购的配套产品及工程服务等。其中:配套产品系公司项目开展过程中,采购的非自产产品;工程服务主要系包括静配中心净化工程、门诊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和气动物流工程安装服务及零星维保服务。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其中,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生产程序包括钣金加工、机械组装、电控组装、整机组装、灌装软件、整机调试等步骤。部分钣金喷涂、钣金切割以及少量组装加工系通过委外加工完成。

  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的结构、技术参数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参考销售计划、安全库存量统筹制订生产计划,安排人员和机器设备组织生产。

  通常情况下,获取客户订单后,对于标准型号的产品,生产部根据公司销售部提供客户订单和预测,负责组织生产活动;对于客户存在不同技术参数需求的产品,由销售部组织研发部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调研并设计产品方案,经设计开发后向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生产部负责整机集成、装配调试等生产环节,生产完成后由品质部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完成后进行成品入库。

  公司生产步骤主要包括钣金加工、机械组装、电控组装、整机组装、灌装软件、整机调试等步骤。上述生产环节中,在钣金加工环节需要大型机器设备,主要通过激光成型机、激光切割机、液压折弯机等机器完成。而机械组装、电控组装、整机组装、灌装软件、整机调试等环节主要通过小型设备和人工操作完成。因此公司大型设备较少,并且以钣金加工机器为主,对大型机器设备的功能要求较低,现有机器设备足以满足公司目前生产过程中的加工需求,进而呈现出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情况。

  此外,出于优化生产和运营效率考虑,公司采购过程中,对于部分结构部件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减少公司加工工序,降低对机器设备的需求,减少电能耗用量。

  3、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

  ①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终端医疗机构以及政府、工程总承包单位等。具体如下图所示: 

  

  A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

  根据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医药流通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物流服务延伸到医院的药库、药房直至病区,使医院的医疗物资管理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

  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向公司采购产品后,为医疗机构提供物流延伸服务。公司与医药流通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B终端医疗机构

  针对医疗机构,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并实现销售。由于公司面对终端医疗机构客户以公立医院为主,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过程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签订合同等环节。

  C政府、工程总承包单位等

  公立医院建设模式不断创新、变革,政府代建、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是目前新建医疗机构普遍采用的专项建设新模式。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并实现销售。

  ②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经销商凭借区域性营销能力和销售渠道,为公司提供各类有效的商业信息,并在前期接洽客户,为公司产品进行品牌建设宣传。在客户形成初步意向后,经销商协助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数据分析、现场测量、方案设计等工作。经销商与其客户达成销售意向或签订销售合同后,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在取得经销商下达的订单后,按合同约定发货并收款,并为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定价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成本作为定价基础,充分考虑产品类型差异、市场竞争力、销售模式、品牌市场地位等因素,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制定合理的利润水平,综合考虑客户的信誉、规模、合作成熟度等因素来决定报价。

  (3)售后服务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一般为产品提供1-3年不等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按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质保期外以另行约定收费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公司在全国主要地区均能实现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

  我国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的主要发展历程如下:

  第一阶段:自动化构思和尝试阶段,国内市场初现规模

  由于国内外医疗体制情况的不同,国内外医院药房设置具有较大差别,国内医疗机构无法直接引入引进国外成熟设备。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各机构陆续对药品管理的自动化建设进行尝试,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和四川大学在1995年合作开发出“自动发药机及信息处理系统”,胡乃刚2002年申报的“医院门诊药房自动投药机”专利等;同时国内医院及医药流通企业也尝试引进国外的摆药机、自动化药房系统等产品;2007年左右,以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国内厂商结合国内医疗环境和医疗体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产品经验,陆续开始研发适合于中国医疗环境的自动化药房,并推向市场,填补国产自动化发药设备市场空白。该阶段中,国内市场产品主要以单品设备为主,产品功能主要以机器代替人工。

  第二阶段:逐步转变至“全院级、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

  自2010年起,随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等一系列医疗机构下属部门管理规范的出台,对医疗机构全院级智能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各业务流程和需求的专业性,药品及医疗物资存储方式的多样性,与医院HIS平台的兼容性,以及医生、患者诉求的差异性,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行业发展趋势,只有快速响应并提供丰富多样的解决方案方能在行业更好立足。

  针对下游医疗机构关于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市场需求,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企业审时度势,精准定位,以解决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出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自动化病区等解决方案。助力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向“全院级、一体化”方向迈进。

  第三阶段:多元化应用领域拓展布局,“信息化、智能化”成为新目标

  2017年前后,随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在“处方外流”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指导下,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企业积极探索院外自动化药房新型零售模式,不断打造推出城市中央药房、小微自助药房、中药个性化智能制剂系统等院外新型智能产品。

  在医疗机构自身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和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进行物流延伸服务建设的双重背景下,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产品线不断完善,从自动化朝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由众多设备及配套的软硬件构成,需要涉及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软件编程、机械及制造工艺等多个技术领域。

  同时,由于终端医疗卫生机构的需求差异化较大,且在采购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时,往往会寻求整体解决方案,只有经过长期的产品研发,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需求挖掘能力,企业才能具备相对完整的产品类别和型号,满足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差异化需求,初进入的企业由于其研发实力相对较为薄弱、产品线单薄、配套不完善,难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不断深耕医疗物资管理领域,逐渐拓展产品线与应用场景,经历了由单一产品拓展到多产品线,由院内领域延伸至院外领域,由自动化产品升级到智能化产品的发展历程。公司以优质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制造能力,不断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1,005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包含513家三甲医院),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国内著名医院,同时为国内主流医疗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集成经验。

  由于公司所处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为新兴行业,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对该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市场容量无公开数据,故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直接、准确的公司在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市场占有率数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提出,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指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强化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切实落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

  2020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提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要创新发展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最终实现建设智慧医院,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提高我国医疗设备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促进医疗设备国产化的政策不断推出;地方层面也紧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进口替代的相关政策,广东、山东、北京、四川、贵州等多个省市出台了支持国产的集中采购政策,陕西、浙江、安徽等多个省份出台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增加采购进口产品的限制条件。

  (2)“医疗新基建”带动行业需求快速增长

  “十四五”规划也是特别提出需要加强医疗基础建设。医疗基建投入被认为是未来稳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医疗基建是高质量的基建项目,短期长期都有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在短期解决了人们看病的需求,也是在未来会积极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的项目,同时能够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医疗新基建是解决民生、社会公平等问题的重要手段。

  《“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公立医院建设,各地政府在财政上给予充分支持。目前而言,全国已有大批医院新建、扩建工程启动,据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统计,总投资早已超过千亿元。从2021年以来部分汇总的全国新建医院项目看,大多数预计完工的时间在22-25年之间,从整体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周期来看,土建工程往往是执行过程中的第一步,土建完成后将进入医疗设备的后续采购与安装阶段,预计未来3年国内医疗设备等需求将持续释放。

  (3)智慧医院建设为行业提供持续市场需求

  在“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背景下,国家陆续推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等系列政策,医院药库、药房逐渐从“盈利中心”转为“成本中心”,这也促使医院管理者对其重新定位,医院药房的职能正在从“经济效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国家医改政策鼓励公立医院药事服务逐步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发展,药剂师的职责更侧重于用专业知识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目前国内大多数公立医院在药品存储、使用以及物流管理过程中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相对不高。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改善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医院的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水平,使药师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为病人合理用药保驾护航提升了药师的职业价值,并形成良性循环。智慧医院的建设为行业提供了持续的市场需求。

  (4)下游药品流通行业的转型发展为药房自动化行业提供良好的机遇

  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持续增加,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增长。国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完善药品供应链集成系统,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市场开发、价格谈判、在线支付、金融支持等增值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向药品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加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升级应用。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探索省内外分仓建设和多仓运营。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推动药品冷链物流规范发展,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推动药品流通供应链各环节智能化应用,构建技术领先、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智慧药品供应链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和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

  在此背景下,医药流通企业必然面临着转型与升级,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物流服务延伸到医院的药库、药房直至病区,实现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建立并主导医药全产业供应链,使医院的医疗物资管理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药品流通企业的转型发展为药房自动化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7,351,671.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1%;营业成本225,432,810.3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37%;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83%、4.12%;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95%;实现营业利润116,291,492.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397,709.1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005.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33.0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97.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015.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艾隆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数据总和如有差异为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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