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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6.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艳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孟捷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四) 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度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397,709.1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637,949.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总股本77,2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734,6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32,66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92,171.2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65,024,832.7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及其摘要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使用财务信息及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鉴于立信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考虑到立信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2、投资金额: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8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33.0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97.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的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四)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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