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429 公司简称:集友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所属卷烟包装材料行业作为包装印刷的细分行业,具有技术要求高、印刷工艺复杂、创新空间大、附加值高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包装印刷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及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准入门槛较高。
包装印刷行业是典型的下游驱动型行业,在产业链条中属于配套下游行业发展的行业。有别于其他普通印刷品,包装印刷品按规格要求、质量要求、图案设计要求等大多只针对特定客户。烟用接装纸、烟标等卷烟包装材料是特殊的包装印刷品,只能销售给特定卷烟企业的特定品牌。因此以烟用接装纸、烟标为代表的包装印刷企业作为卷烟产业链条中的配套服务行业,与卷烟行业关联度较高。
(2)行业周期性特点
卷烟包装材料行业的整体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卷烟包装材料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卷烟市场息息相关,由于卷烟是一种替代性较弱的消费品,属于非周期行业,所以卷烟包装材料行业也表现出弱周期性的特征。而我国卷烟消费市场庞大而且稳定,稳定的市场需求是卷烟包装材料行业稳步发展的有利保障。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具有较为久远的烟草行业供货历史,拥有丰富的烟草行业供货和服务经验,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招投标为主要手段的卷烟包装材料市场竞争中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已与十余家中烟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的卷烟品牌也涵盖了客户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烟用接装纸、烟标、烟用封签纸及电化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烟用接装纸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于烟用接装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烟用接装纸专业生产厂商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烟用接装纸行业的优势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与云南中烟、安徽中烟、陕西中烟、四川中烟、重庆中烟、河北中烟、福建中烟、江西中烟、甘肃烟草、蒙昆、山昆等多家中烟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其合格的烟用接装纸供应商。公司服务的卷烟品牌包括云烟、红河、大重九、兰州系列、黄山系列、红方印系列、好猫系列、钻石系列、天下秀系列、冬虫夏草、金圣、延安等,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烟标业务:为实现“成为国内一流的以烟草包装材料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包装印刷类企业”的战略目标,增加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烟用接装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布局烟标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已与安徽中烟、云南中烟、陕西中烟、重庆中烟、河北中烟、河南中烟、四川中烟、江西中烟、江苏中烟、蒙昆、山昆、黑龙江烟草、海南红塔、红塔辽宁等多家中烟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的品牌有云烟、延安、天子、黄山系列、哈尔滨系列、冬虫夏草系列、大青山系列、七匹狼、红塔山、好猫等,具备进一步做大烟标业务的基本条件。
在新型烟草方面的探索:太湖广誉将继续加大新型烟草等方面的研发力度,筹划并探索新型烟草产品在合适的时间进行海外生产及销售布局。太湖广誉于2022年9月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范围:烟弹生产(内销);电子烟烟具品牌持有(内销)。有效期限:自2022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30日),已有多款产品通过技术审评并面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烟用接装纸、烟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要经营方向。一方面,通过加大设计创新和研究开发力度,稳定主营业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链整合的优势,积极开拓新产品及新市场。
1、积极稳定主营业务,实现公司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行业经验、技术、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优势,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发挥公司产业链整合的优势,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7,895,058.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917,134.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092,096.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0%。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78,734,191.64元。
公司一直以来持续加大对研发、营销、管理体系、优秀人才选聘等方面的投入,并根据相关中烟公司招标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投标工作,为公司未来的良好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充分发挥研发能力,竞争优势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重视研发投入、以创新为先导的经营理念,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新产品保障,为公司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百余项专利。
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副总裁杨江涛先生被安徽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发改委、科技厅等4部门认定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公司及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每年新产品开发数量数十种,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新产品保障,为公司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04月10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0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三、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吉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7,134.77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114,720,391.75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472,039.18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506,274,763.06元后,减去2022年已分配2021年度股利75,353,935.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86,365,923.65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并将现金分红作为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途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3.00%、35.01%、52.97%、55.56%,现金分红的比例持续居于较高的水平。
(一)、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29,028.66万元,目前项目处于基础建设期,预计未来数年需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建设及设备购置。
(二)、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推进的关键期间。2022年8月5日,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对北京化工大学(乙方)材料学院和化学工程学院的所有研发成果、专利技术都有知情权和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转让权,如有合作成功,乙方可以通过技术作价出资方式在成果转化公司享有不低于10%的技术股权。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卢云峰教授签署了聘请其为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聘任合同约定,卢云峰教授就新材料领域的研发、生产等项目应优先考虑与公司合作。目前公司正在探讨和落实具体的项目,作为公司未来业务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预计未来数年新的业务板块需要持续大额投入资金。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培育新的业务板块及资金投入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公司新的业务板块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新的业务板块顺利实施,为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未来股 东利润分配,支持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公司未来新的业务板块项目投资的需要。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一致认为本议案考虑了太湖新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培育新的业务板块资金投入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的要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99,2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6元。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00,999,937.8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389,401,316.07元。
截止2019年7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5,428,882.1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9,514,102.60元;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963,299.5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51,48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435,143.90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4,500.00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462,710.00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6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于2022年度注销。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 元;
注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为8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增加。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收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收购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69.96%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36.33万元。
●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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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8年度收购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福牌”)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2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36.3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友股份”)于 2018 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 69.96%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4,583.82万元对价现金收购昆明恒溢隆实业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长兴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麒麟福牌69.96%股权。2018年1月12日,昆明恒溢隆实业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长兴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麒麟福牌69.96%股权过户至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云南省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9153030072728617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麒麟福牌69.96%股权。
根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华信众合评报字[2017]第114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麒麟福牌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麒麟福牌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552.06万元,经协商后,本次收购麒麟福牌69.96%股权交易价格为4,583.82万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麒麟福牌,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麒麟福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1,536.33万元。
公司每年年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麒麟福牌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根据测试结果2019年、2020年、2021年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二)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麒麟福牌属于包装印刷行业,主要从事烟用接装纸的研发、生产、销售。麒麟福牌因受自身经营规模、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影响,2022年度利润的完成情况未及预期,预计未来业务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收购麒麟福牌商誉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麒麟福牌未来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结合公司聘请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 第A13-0003号),并经公司聘请年报审计机构进行复核,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中已确认的收购麒麟福牌股权形成的商誉应计提减值1,536.33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因收购麒麟福牌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00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36.33万元,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536.33万元。
二、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 第A13-0003号)。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联系人:刘力争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刘力争、胡正球 邮箱:jyzqb@genuinepacking.com
电 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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