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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7                                                  公司简称:春光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细分行业为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配件产品及整机ODM/OEM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清洁电器整机ODM/OEM产品主要有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布衣清洗机等。目前全球吸尘器等清洁电器的消费和使用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其对吸尘器的使用习惯和更新换代需求奠定了全球吸尘器需求的基础,但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年轻人群生活理念转变、购物方式的进步以及对清洁电器认知度的提升,国内吸尘器、洗碗机、挂烫机等清洁电器的市场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近几年清洁电器软管、配件及整机ODM/OEM行业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且软管及配件产品呈现系统化、多样化、高端化发展趋势。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09年度我国吸尘器出口总量为7,867万台;2021年度我国吸尘器出口总量增长至16,248万台,十三年累计增长超过100%。2022年主要受国际宏观经济低迷及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中国累计出口吸尘器12176万台,与去年同比下降25.1%。国际贸易形势错综复杂,为规避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在东南亚等人力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设立制造基地。同时,国内完善的产业配套、便利的基础设施、庞大的制造业基数,国内吸尘器等清洁电器制造产业链在中期来看仍在全球分工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

  奥维云网发布的2022年清洁电器年度总结中指出2022年清洁电器全渠道零售额322亿元,同比增长4.0%,零售量2548万台,同比下滑14.5%。其中洗地机成为拉动清洁电器整体增长的最大驱动力,处在快速成长期,2022年延续高增长的姿态,洗地机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预计2021-2026年,中国清洁电器市场规模将稳步上升,到2026年,中国清洁电器市场规模将达到852亿元。由此可见,公司所处行业国内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配件及整机ODM/OEM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配件及整机的解决方案。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领域,并已逐步延伸至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齐全的产品品类、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优秀的解决方案能力、合理的生产基地布局、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在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随着近几年下游客户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竞争优势也得到了持续增长和强化。公司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等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公司销售部门在获取客户订单并录入ERP系统后,系统会根据订单产品种类及数量自动生成物料需求单,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不同物料的采购周期制订采购计划。公司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原材料经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软管及配件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约定的交货安排制订出货计划,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及出货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单,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单组织各车间进行生产。公司的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类、PVC、筋条、ABS和增塑剂等。公司对原料进行自主研发和改性,优选出合理的配方后由造粒车间根据客户的定制化要求进行聚合,再由软管车间和配件车间分别进行软管与配件产品的生产制造,最后由组装车间进行成品组装。

  公司清洁电器整机业务主要采用ODM/OEM生产模式,对于品牌商成熟定型的产品公司承接业务后,公司主要通过OEM模式进行生产;对于品牌商拟推出的新品,在品牌商完成产品及业务定位后,公司通过计算机辅助设计、原型机/工程机生产、BOM表成本核算等环节,将客户的产品概念转化为各个功能部件的具体结构样式、材料选型、功能参数等,并进行小批量试制。在试生产结束后,客户与公司将对样品及其制造过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形成最终的成品方案,由公司负责生产落地。

  3、销售模式

  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公司内贸部、外贸部分别负责国内、国际客户的市场开拓、订单跟踪与客户关系维护。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主的清洁电器领域,系戴森、鲨科、必胜、胡佛等知名品牌的指定供应商。根据品牌企业的要求,公司将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给其指定的吸尘器ODM/OEM厂商后,由ODM/OEM厂商制造成吸尘器整机后销售给吸尘器品牌企业。

  公司清洁电器整机业务客户主要为国内外清洁电器龙头品牌,公司销售人员利用软管及配件业务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进行开发并维护,主要通过邀请客户参观、试生产、洽谈订单等方式逐步获取客户的信赖及订单。在收到订单后,公司会逐层审批并结合自身产能情况判断订单是否能如期交付;订单完成后,销售人员通过持续跟踪客户反馈,对采购、生产、研发环节进行不断优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提升客户满意度。

  全球吸尘器市场的消费需求受人口增长、经济水平提升、人们对于室内环境质量要求增加、健康意识提高等多重因素驱动而稳步增长。目前全球吸尘器的消费和使用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其对吸尘器的使用习惯和更新换代需求奠定了全球吸尘器需求的基础。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年轻人群生活理念转变以及购物方式的进步,国内吸尘器市场需求已呈现出明显增长的趋势。此外,吸尘器应用领域已不仅局限于地板清洁,还包括床垫清洁、家具吸尘、汽车吸尘、宠物清洁等多个应用场景,推动整体吸尘器市场需求进一步增长。因此,全球吸尘器市场需求的增长将会推动公司吸尘器软管及配件产品、整机ODM/OEM产品的销售规模整体呈现增加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2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陈正明先生报告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吕敬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的天健审〔2023〕331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4,671 304.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012,361.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108,50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41,132,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1.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笔资金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笔资金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法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财政部要求,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按规定时间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变更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春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春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对美元为主的外汇收支增加,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预计使用额度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公司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5、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三、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信息,从而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安排可能会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3、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5、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

  6、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可以有效利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春光科技”)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该项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我们与管理层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作了沟通,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系公司2022年度的采购或销售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景远

  注册资本:3,053.744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汪高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M1DK92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5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822.09万元,负债总额1,986.62万元,净资产2,835.46万元,营业收入1,876.20万元,净利润-352.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20%(未审计)。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5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霞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安文路4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8E2501T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9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112.58万元,负债总额37.22万元,净资产2,075.36万元,营业收入2.37万元,净利润-3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6%(未审计)。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9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4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52020469Y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电热水杯、电动工具、蒸饭机、电烫斗、煮蛋器、扫地机、家用电动器具;加工、销售:模具及配件;销售:化纤、塑料粒子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8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021.46万元,负债总额880.68万元,净资产140.78万元,营业收入305.64万元,净利润155.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22%(未审计)。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唐龙福先生持有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98570613W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磁簧开关及部件,提供所售产品的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8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8,093.12万元,负债总额23.98万元,净资产8,069.15万元,营业收入238.10万元,净利润-25.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30%(未审计)。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唐龙福先生持有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关联方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铝管产品提供表面氧化处理。

  2、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吸尘器零部件、原料及水电。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午休枕等用品。

  3、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吸尘器整机组装加工服务。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注塑件加工服务。

  4、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厂房租赁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出租闲置厂房作为其生产场地。

  5、公司接受关联人厂房出租的情况是:公司接受关联方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厂房出租作为整机代工业务的生产经营场地。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配件铝管产品需进行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属于污染较大的生产工序,必须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该业务,而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生产经验,技术成熟,能够保障铝管产品表面处理的质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

  (2)公司向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向其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是基于公司收购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之后续安排需要,有利于公司向整机业务的开拓和客户导入。

  (3)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午休枕等用品用于员工福利和对外礼品。

  (4)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注塑件加工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

  (5)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出租位于金华市安文路420号1000平方米闲置厂房作为其生产场地,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厂房获得租金收益。

  (6)公司接受关联方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499号的租赁厂房作为整机业务的生产经营用地,有助于公司吸尘器整机代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由于天健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3,01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及子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3.19万元;同时对部分未来可能不再使用的产品模具、专利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30.42万元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1.16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1.73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16.5万元,考虑剔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994.55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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