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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下属所有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3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302,798.2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进行,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以合同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担保额度内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法定代表人:曹勇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9日

  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2,290,220,178.14元、总负债为4,002,590,053.69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825,871,959.48元、净资产为8,287,630,124.45元、净利润为-228,818,777.85元。

  (二)公司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港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二楼216-2-1室(A)

  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成立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成立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法定代表人:卢传民

  成立时间:2022年09月28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上述增加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被担保对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责任金额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条款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2,798.2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原因调整,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伊国勇先生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职务继续履职至新董事选举产生为止。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王建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7,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庆平先生之外甥女婿,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建文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文先生,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入公司,曾任经营部部长、物流公司经理、经营一部经理、经营二部经理、经营三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金额: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含金能化学)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4、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批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

  5、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投资标的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利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使用闲置自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金能化学)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 9:0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王忠霞

  电话号码: 0534-2159288

  传真号码: 0534-21590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办理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有关的业务,并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最高额为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进口业务中原料采购所占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 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最高额为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

  四、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套利操作,

  但汇率的波动具有不可控性,且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在操作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风险,公司在签署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审慎判断时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 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支出,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支出的预测量。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已制定相应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业务审批流程较为完善。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同时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

  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本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

  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按照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比较期间报表。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表: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2年度起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其他内容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主要资格证书:《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司法鉴定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简介:致同的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由北京市财政局设立,是北京市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总部位于北京,在长春、长沙、成都、重庆、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香港、济南、昆明、南京、南宁、宁波、青岛、上海、深圳、太原、天津、温州、武汉、厦门、西安、郑州、珠海等全国所有重要经济中心都有坚实的根基,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首批获得H股12家获得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及少数在美国PCAOB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亦是首批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大型事务所之一。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 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请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2023年薪酬计划如下: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计划,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84,203.32 万元;年度产生营业成本为1,672,684.29 万元;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64,799.09 万元;年度产生税金及附加5,406.74 万元;年度产生销售费用为1,995.47 万元;年度产生管理费用为21,213.04 万元;年度产生财务费用为16,364.67 万元;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4,808.09 万元;年度实现净利润55,086.88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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