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及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1.74%,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时点未到期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49.49%,主要原因系公司将银行承兑进行背书转让所致。
3、本期新增长期待摊费用 46,490.3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环境建设配套支出所致。
4、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4.09%,主要原因系公司缴纳上年第四季度实现税款所致。
5、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5.41%,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下降,实现增值税附加较少所致。
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64.85%,主要原因系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政策影响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5.69%,主要原因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变动影响所致。
8、利润总额同比减少77.16%,主要原因系公司受市场影响,主要产品售价下降幅度较大,利润空间收窄。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延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玉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玉芝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延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玉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玉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情况概述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55,418,821.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207,773,491.01元,扣除2022年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3,839,014,022.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9,524,178,290.58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252,155,709.31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044,585,246.42元,扣除2022年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3,839,014,022.00元,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457,726,933.73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本年度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计提金额为1,009,643,662.01元,已达注册资本的52.59%,超过注册资本的50%,因此本期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19,676,0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47,789,407.1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公司近三年(包含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事前了解、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提出本预案,系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化工产品原料、销售化工产品、运输服务等。2022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12,720.00万元,2023年已发生关联交易100,535.98万元,预计2023年发生关联交易529,272.77万元。
2022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47,776.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12,72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14.15%,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无需发表专项意见。
2023年已发生关联交易100,535.9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6,6.3.7条的规定,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23年发生关联交易529,272.77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6,6.3.7条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关联人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中国中化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之联营企业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注册资本:10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48,805.46万元,净资产447,935.1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1,287.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火车站货场西侧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勇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建材、农副产品(专营除外)、化肥销售;磷矿石批发零售;货运信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336.25万元,净资产7,785.3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363.34万元,净利润369.27万元。
(3)关联方名称: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晓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船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认证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913.01万元,净资产452.8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3,296.50万元,净利润761.11万元。
(4)关联方名称: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企业总部区001号
关联关系:公司最终控制方
注册资本:5525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凡荣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综合性化工及相关领域(种子、植物保护、植物营养、动物营养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农业综合服务,化学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各类化工产品,石油炼制、加油站、石化产品仓储及物流,石油、天然气、化学矿产勘探开发,天然橡胶、轮胎及橡胶制品、化工设备、塑料与橡胶加工设备、膜设备等机械产品、化学清冼与防腐、电池、建材、纺织品,环境保护、节能、新能源)的投资和管理。上述领域相关实物及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储运、批发、零售、对外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酒店、物业管理以及教育、医疗康养等城市服务产业,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业务的投资和管理;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164,476,085.21万元,净资产40,770,612.3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8,493,067.30万元,净利润2,520,149.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 关联方名称: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十二层1205-1206室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洪斌
经营范围: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5月28日);销售食品;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销售润滑油、II类医疗器械、口罩(非医用);委托加工化工产品;运输代理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从事计算机信息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5,027.53万元,净资产5,212.8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73,135.45万元,净利润1,559.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 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七贤镇杨庄路10号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5588.5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东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4,937.46万元,净资产11,311.4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439,524.22万元,净利润879.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关联方名称: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6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俊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蒸汽的生产、销售;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721,518.56万元,净资产492,293.4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25,109.35万元,净利润6,394.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方名称: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16层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
企业负责人:石成旗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稳定性肥料、土壤调理剂;化肥原材料、化肥成品的批发零售;农药(不含剧毒、监控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批发(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储存),经营与化肥相关的业务以及与化肥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批发和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机农具、灌溉设备的设计、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饲料销售,灌溉设备的安装、专业承包。(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7,027.31万元,净资产0.9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367,966.73万元,净利润1,071.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方名称: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
单位负责人:班洪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污染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63,358.98万元,净资产322,054.5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92,520.04万元,净利润51,541.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方名称: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6597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鹏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货物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1,1,2-四氟乙烷(R134a)、催化剂(氟化铝)、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三氟乙酸甲酯、三氟乙酰乙酸乙酯、PVDF树脂、PVF树脂、三氟乙烯、三氟乙胺、氟溴甲烷、七氟-2-碘代丙烷、三氟乙胺盐酸盐、七氟溴丙烷、全氟己酮、1,1,1-三氟-2,2-二氯乙烷(R123)、五氟乙烷(R125)、六氟丁二烯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6,549.39万元,净资产180,227.7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79,880.48万元,净利润77,794.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荐机构意见: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鲁西化工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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