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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艾艾先生、赵科星女士、张爱民先生、刘朝安先生、张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邹艾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赵科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爱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朝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华先生、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骆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王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骆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薪酬方案: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确认和发放;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领取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发放。

  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3.公司承担董事因本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食宿、培训等费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旭亮女士、王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旭亮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王大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监事。

  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3.公司承担监事因本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食宿、培训等费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应由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艾艾先生、赵科星女士、张爱民先生、刘朝安先生、张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华先生、刘浪先生、骆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浪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浪先生已出具《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艾艾,男,出生于1972年7月,中共党员,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什邡市湔氐镇党委书记,四川省德阳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国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曾兼任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邹艾艾先生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清新环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8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赵科星,女,出生于1980年11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资深法务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派驻出资企业专职董事,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科星女士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爱民,男,出生于1981年3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四川省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团支部书记、青工组组长,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四川能投能源基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环保安全部)总经理;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润康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四川国环金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爱民先生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朝安,男,出生于1956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勘测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际A级项目经理,AAPM美国项目管理学会中国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北京电力设计院任职技术员及助理工程师,华北电力设计院专业科长、副处长及院长助理,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朝安先生持有清新环境股份14,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峥,女,出生于1986年9月,本科,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清新环境董事长;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北京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世纪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峥女士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15%股份,通过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清新环境股份;与公司第五届董事张根华先生为叔侄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张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华,男,出生于1962年5月,九三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南京大学地理系助教,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助教、讲师,世界银行发展研究部长期咨询专家、环境经济学家、高级环境经济学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首席专家、国际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环境与社会管理研究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华先生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浪,男,出生于1979年1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部门主任。

  刘浪先生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骆建华,男,出生于1964年6月,无党派人士,本科,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桑德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骆建华先生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旭亮女士、王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候选人逐项选举。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旭亮,女,出生于1984年3月,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国康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王旭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大鹏,男,出生于1973年12月,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就职于北京燕山水泥厂财务部;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

  王大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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