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3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包括善建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授权日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二、 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梅诺卡”)、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明新旭腾(上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设计”)、宝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技术”)等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子公司拟对其控股的主体或其它隶属于明新旭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它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亿元。在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4.7亿元,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亿元,子公司拟对其控股的主体或其它隶属于明新旭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它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江苏梅诺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江苏梅诺卡、旭腾科技、旭腾设计、宝盈技术等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江苏梅诺卡、旭腾科技、旭腾设计、宝盈技术等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拟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子公司拟对其控股的主体或其它隶属于明新旭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它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或子公司承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分配担保额度。

  2023年0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3、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4、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5、明新旭腾(上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6、宝盈技术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主体,公司对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主体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主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主体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亿元(不含本次),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不含本次),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3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6%;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不含本次),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本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

  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6,694万元。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6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04月0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29,680.5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8,100.64万元。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0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补流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事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注1:公司于2023年0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向旭腾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有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注2:公司于2021年09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辽宁省阜新市皮革产业开发区变更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6,694万元。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6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04月0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确保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七、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公司2023年04月04日总股本162,739,407股计算所得。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36)。

  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2,739,407股变更为162,539,407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0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传真:0573-83675036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票据池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享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为参与票据池业务提供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在本次票据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在票据池业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

  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票据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 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本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业务的开展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04月19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明新旭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明新转债”转股

  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并于2022年0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

  “明新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03月30日至2028年03月29日,并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03月31日期间,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107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107股。

  2、股份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0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5月13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62)。

  截至2023年03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5%,回购最高价格2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52元/股,回购均价26.1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890,421.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资金下限,本次回购完成。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2023年04月04日注销完毕,减少公司股份3,862,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04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3-019)。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36)。

  综上所述,本公司股份总数由166,600,000股变更为至162,539,40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6,600,000元变更至162,539,40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包含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现金管理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等。投资方式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与期限。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叶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监事李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李萍女士仍在公司任职。李萍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及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控股股东庄君新先生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潘叶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会期限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附件:

  潘叶萍女士简历

  潘叶萍,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杭州双华科技有限公司,任进出口单证员;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嘉兴锐龙管道有限公司,任关务主管;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浙江亚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船务主管;2017年4月至今,历任关务主管,采购副经理,采购经理,高级采购经理,现任高级供应链经理。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6日(星期三)至05月0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2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08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8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庄君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袁春怡女士

  财务总监:吕庆庆先生

  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6日(星期三)至05月0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3675036

  邮箱: ir@mingxinleath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一创投行对明新旭腾2022年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报告、临时公告等,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确信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确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确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经核查,一创投行认为,明新旭腾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在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关  伟

  施  展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04 月  20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