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或“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安徽中科微至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江苏中科贯微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至瞳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科微至智能传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上海微之至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3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安徽中科微至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江苏中科贯微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至瞳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中科微至智能传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上海微之至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88?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审批程序
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科微至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2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719,653.6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7,456,839.10元。母公司2022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1,450,291.33元,扣除当年股东分红78,965,218.80元后,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028,233.43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虽然2022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但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和股票股利。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2022年度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及2022年度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7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3月25日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功燕先生、商立伟先生、姚益先生、奚玉湘先生、杜萍女士、邹希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岩先生、陈鸣飞先生、刘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鸣飞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岩先生、刘佳女士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岩先生、刘佳女士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刘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杜薇女士、吕美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李功燕先生
李功燕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中科院微电子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6年6月至今历任中科院微电子所智能制造电子研发中心主任、智能物流装备系统工程实验室主任;2012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智能交通研究中心技术总监、信息识别与系统控制研究中心实验室副主任;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微至有限”)董事长,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微至有限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至今任无锡微至源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至源创”)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任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创众达”)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功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00,000股股份,通过群创众达和微至源创间接持有公司27,36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7,1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83%。李功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李功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功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商立伟先生
商立伟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今历任中科院微电子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所长秘书、科技处项目主管、产业化处项目主管、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2016年5月至 2020 年3月任微至有限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中科微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董事长;2018 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投”)经理、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商立伟先生担任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科微投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商立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 姚益先生
姚益先生,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伯明翰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4年6月至今任中科贯微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微至有限董事、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董事、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益先生通过群创众达间接持有公司810,000股股份,姚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 奚玉湘先生,
奚玉湘先生,1980 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2年9月任上海世贸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程序员;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任万域系统软件(上海)有限公司架构师;2004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上海美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任上海天合圣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10月至2008年11月于长江商学院学习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7月任爱奇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2月至2020 年3月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奚玉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奚玉湘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奚玉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 杜萍女士
杜萍女士,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在读博士。2008年7月至 2009年11月任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0年9月至2013年3月于北京邮电大学学习并获得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硕士学位;2013年4月至 2019年6月任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信息识别与系统控制研究中心总监;2019 5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硬件工程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萍女士通过群创众达间接持有公司1,215,000股股份,杜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 邹希女士
邹希女士,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常州市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邹希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徐岩先生
徐岩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 陈鸣飞先生
陈鸣飞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章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上海瑾之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鸣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鸣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 刘佳女士
刘佳女士,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获得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获得华盛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安永咨询公司高级顾问;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Airbiquity Inc.财务会计;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任Microsoft Corporation财务分析;2019年3月至今任CPA firms(会计师事务所)高级财税顾问。
截至目前,刘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 杜薇女士
杜薇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毕业,大专学历。2010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江苏中微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监事,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管理部主管,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管理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薇女士通过群创众达间接持有公司180,000股股份。杜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 吕美亚女士
吕美亚女士,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无锡三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务;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任丰汇通财富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法务;2014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法务;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0年6月至今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美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吕美亚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美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内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20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中科微至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 2022年经营情况与 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及2022年度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 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 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 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 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 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 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 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济效益和行业薪 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杜薇女士、吕美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关于2024年度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决议通过之日止(以孰早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自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关于2024年度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决议通过之日止(以孰早者为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基本说明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证日常经营为前提而实施,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具体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理财收益,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的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科微至本次预计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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