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相应营业收入由14,406.81万元调整为11,089.11万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下降65.12%,其他财务数据不存在差异。营业收入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结合销售、采购、生产流程,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对公司在业务中身份进行了分析,审慎判断在2022年度公司部分业务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现将有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与年审审计师沟通,预计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2.4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107.75万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089.11万元,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营业收入应扣除项目总额预计为1,366.08万元,其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金额为764.14万元,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19.73万元,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582.21万元,预计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9,723.03万元。
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受到经济下行、军品采购程序进度缓慢等因素的影响。
1、公司所在地在2022年部分月份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员工到岗率低,生产、研发受阻;同时由于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军品采购程序放缓,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军品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使得公司2022年业绩下滑较大。
2、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成熟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变得愈发激烈,产品价格被压低,导致产品毛利率下滑;2022年综合毛利率为33.08%,同比下滑19.33%。
3、为开拓和满足新的产品市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军品项目竞标,导致公司各项费用均呈不同幅度的增长,最终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都出现亏损。2022年度研发费用为4,846.53万元,同比增长26.07%;销售费用为1,496.06万元,同比增长19.62%;管理费用为4,293.98万元,同比增长19.39%。
截止2023年2月28日,尚未确认收入的在手订单金额累计约为0.79亿元,已中标/协商定价项目但尚未签订合同的约为0.93亿元,公司预计上述在手订单/已中标/协商定价项目能够在2023年度确认收入约为1.52亿元。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规则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及时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披露后的第二个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并与年审审计师沟通后的数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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