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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视点:常态化退市机制是资本市场良性运行的关键

  择 远

  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家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当日,上交所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家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或许,会有投资者惊呼“没想到科创板公司也会被退市”,但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意外。因为无论什么性质的公司,也无论其上市前顶着多少“科创光环”,只要是上市造假就会被一票否决,退市成为必然。特别是在注册制全面实施的时代,有进有出、有上有下、良币驱逐劣币的资本市场良性生态已是常态。

  数据显示,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达到518家。不到四年的时间,资本市场通过科创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的示范效应日益凸显。众所周知,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破坏市场信心、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铲除。此次监管部门在同一天宣布两家科创板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传递的信号亦是十分明确:即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坚决“零容忍”。这就要求市场各方要各司其职,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对上市公司而言,上市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新起点、新动力,决不能“一上了之”。同时,如果企业通过隐瞒、造假等手段欺诈上市,也必然为各方所不齿,最终要付出沉重代价:一方面将被终止上市;另一方面,还面临着相关投资者的依法索赔。就此次事件来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密切关注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对中介机构而言,要爱惜自己的“羽翼”、珍惜自己的声誉,在保荐企业上市时把好关,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在投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莫要被有些公司的表面风光所迷惑。同时,要摒弃过去的思维,不盲目炒新、炒差。特别是对于那些因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面临退市的公司,千万不要盲目跟风,投机炒作。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这一制度经过多次改革,目前已建立了与“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畅通”的设计。严格施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退、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机制,确保“退得下”“退得稳”,必将对净化市场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两家科创板公司被强制退市所发出的信号意义,值得市场各方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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