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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06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吴尚岗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王海涛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熊先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22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2022年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关联董事熊先根、张义勤、周柏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将风险管理委员会调整为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公司拟订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157.8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4,123.14万元。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12.31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2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15,391.37万元。

  (三)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87,022,064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04,545.77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3.35%(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四)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测算,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为4,181,830,889股。

  (五)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预计为443,509.39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红(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转增)总额。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全文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关于《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关于《2023年度风险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关于《2023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恩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杜文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杜文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2022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十一、关于《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杜文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四、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熊先根、张义勤、周柏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五、关于制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十一、十六、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二、三十三、三十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 年第 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2.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总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补充财务数据

  4.1 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2 资本结构及杠杆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3补充财务指标

  

  4.4应收租赁款余额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先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春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青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先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春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先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春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青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2-014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0,0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得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0年1月22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内部信息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3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2020年3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7.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0,0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被解聘,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该8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上述8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共1,090,001股,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090,001股。

  3.回购的价格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2.4元现金,于2021年5月11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元现金,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5元现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9元/股。本次注销激励对象中2人参与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对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9元/股调整为3.35元/股;6名对象参与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利润分配,对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9元/股调整为3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苏租转债,债券代码:110083)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2023年4月20日的股本结构。

  2.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被解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0,0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09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影响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文毅、刘恩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规则,独立董事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

  截止2022年9月末,南京银行资产总额19,441.94亿元,负债总额18,089.17亿元,净资产1,352.77亿元,存款总额12,433.57亿元,贷款总额8,965.33亿元,营业收入351.88亿元,净利润150.60亿元,不良率0.90%。

  2.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21.09%。

  3.2022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对南京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不得超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2022年公司与南京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南京银行资金融入余额为10.61亿元,无对外拆出余额。

  4.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公司与南京银行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交控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3亿元;公司在南京银行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控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截止2022年末,交控财务公司实现总资产规模220.57亿,净资产27.68亿元,营业收入4.48亿元,净利润1.55亿元,资本充足率19.02%,不良率0。

  2.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3.2022年关联关系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对交控财务公司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10亿元,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江苏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2022年公司与交控财务公司未发生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无资金拆出类业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交控财务公司无资金融入余额。

  4.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公司与交控财务公司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交控财务公司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3亿元;公司在交控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22年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29,804.03亿元,营业收入705.70亿元,净利润254.9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4.85%,不良贷款率0.94%。

  2.关联关系

  江苏银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3.2022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对江苏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70亿元,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交控财务公司、南京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且南京银行单一拆出余额不得超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22年公司与江苏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2年末,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余额为22.50亿元。

  4.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公司与江苏银行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5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江苏银行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交控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3亿元;公司在江苏银行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10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茗晰,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茗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吴源泉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源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一季度和三季度商定程序费用各15万元,半年报审阅费用3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对于公司设立的SPV项目公司,单户审计费用1.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2019-202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内容;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13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1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3.3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

  1公司总股本为公司2023年4月20日的股本总数,下同。

  的0.3125%。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二) 2020年1月22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三) 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内部信息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3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 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2020年3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七)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共计940.330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解锁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之核查意见》。

  (八)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共计933.330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解锁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相关事项之核查意见》。

  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情况

  (一)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时间条件已具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时限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3月30日。自2023年3月30日起,已进入第二次解除限售时限范围,满足解除限售的时间要求。

  (二)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

  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及公司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个人层面13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138名激励对象可进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3.3304万股,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9,333,304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有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果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3.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苏租转债,债券代码:110083)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2023年4月20日的股本结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层面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个人层面除8人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外,其余138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13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3.3304万股。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达成了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对象共13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3.3304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结论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核查意见如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2-007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由陈凤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发表了相应书面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制订《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达成了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对象共13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3.330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同意以上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八、十一、十二、十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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