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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6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4.33万元,系IPO募集资金通过募集资金验资专户验资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IPO募集资金到账至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4.33万元一并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3,5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3,5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4,591.83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4,200.00万元相差391.83万元,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均尚在建设,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3,245.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5,395.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42.57万元,及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3,5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4.24%,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1,334.00万元。

  [注2]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度项目投入运行期间尚未达到完整的12个月。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749,0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73,436,2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627,965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63,191,700股增加至236,627,96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191,7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6,627,96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有《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及修订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且分别假设2024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后,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25.32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日(2023年4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31.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88.94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保持不变、上升10%和上升20%。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749,0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73,436,2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627,965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假定上述转增股本事项将会通过股东大会审批,不考虑除上述转增股本、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且上述年份派发红利均在当年6月底之前实施完毕,但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判断。

  7、不考虑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上述测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所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及一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制造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增加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一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的制造能力,是对现有业务范围的扩展和延伸,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从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逐渐实现转股,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一贯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将人才培养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分层次、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体系。经过长时间的系统培训及实际锻炼,公司已培养了一支业务能力突出、市场意识强、对公司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强的经营团队。同时,公司也在不断探索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从业务开展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储备机制,在重视对员工的系统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的同时,大力引进行业内优秀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才,建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人才结构,以满足公司因业务扩张带来的人员增量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技术储备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冷成形装备行业,为国内机械基础件行业提供了多种型号的多工位中、高端冷成形装备,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其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部分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一直致力于创新平台及创新载体的建设。公司依托于“浙江省思进智能冷镦成形装备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围绕“先进环保冷镦成形装备”的目标,开展行业核心技术的研究,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不断深化冷成形技术及装备研发的同时,对于同样属于塑性成形技术的温热镦锻成形技术也进行了多年技术储备。2021年度,省级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完成在职博士进站工作,通过参与公司“温热镦锻成形装备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为企业在积累技术、培养技术人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提供支撑,在温热镦锻成形装备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实现更大的突破。公司的多工位智能精密温热镦成形装备已进入实质性研制阶段: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SJHF系列机型已进入试制阶段,全伺服智能温热镦成形装备SJHBF系列部分机型已进入调试阶段。

  (三)市场储备

  作为A股首家冷成形装备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长期注重产品的研发与质量提升,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好,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多工位高速冷镦成形装备荣获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名、优、新机电产品”、“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宁波名牌产品”荣誉。长期积累的良好品牌形象结合技术与产品优势,为公司带来大量优质的客户群体,形成稳定的客户资源。

  受益于国家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公司冷成形装备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和应用市场不断拓展,来自于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电力(特高压)、石油化工、装配式建筑/基建、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及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通用机械等领域的订单增速较为明显;同时,出现运动器材、办公用品、工业机器人及光学仪器等新型应用领域。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应用领域与冷成形装备应用领域相近,客户重合度较高,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有助于本项目新增产能顺利消化。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需要提示投资者,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一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的制造能力。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业务资源、渠道和客户优势,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销售规模,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增强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作,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和管理与监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规定、决策程序等事项。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全力支持、配合及履行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要求;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如下: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买方信贷、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综合授信项下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各类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信贷、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14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和其他鉴证费用等合计为人民币84万元左右,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天健在2022年度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天健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业务;此次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6、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93.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995.13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因素,本着审慎的原则,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1)。

  (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度,因公司品牌凸显,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新生产基地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相对于营销网点建设来说,协调生产订单的有序生产,满足客户需求更为迫切,加上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尚不明朗,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将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再行决定办公用房的购置或租赁。

  鉴于上述情况,再结合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延长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1)。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新生产基地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7月陆续投产,生产订单进一步有序排产中。2022年下半年度,公司加紧了对营销网络建设的布局和拓展。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在全国各地分批购置或租赁了部分办公用房。

  同时,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当前,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布局。为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延长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变化情况、市场动态形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等相关因素,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上述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思进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318,254.62元,未分配利润为425,279,359.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105,705.7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10,570.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550,836.91元,扣减本年度执行2021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50,645,7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1,000,272.05元,资本公积为356,630,217.1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6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8,749,0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73,436,2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627,965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在上述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各类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严格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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