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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卫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兰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兰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董卫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兰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兰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玻璃”)、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实业”)、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腐创院”)、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投资”)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 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1F1R5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贤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泰玻璃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贤均为公司董事董颖瑶配偶,董颖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夫妇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泰玻璃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泰玻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MB2D30598W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负责人:韩恩厚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聚焦装备制造、能源材料、海洋科技发展需求,围绕腐蚀防护与控制技术创新与应用,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工程化应用、产业化培育、公共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等工作。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腐创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豪美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4%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腐创院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腐创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W12AH7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董卫峰

  注册资本:6411.17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汇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银汇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银汇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R8P57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颜国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建实业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科建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建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始终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发生同样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玻璃等原材料、向关联方购买研发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作为生产经营之用。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以及服务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租赁土地、房屋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相关审核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豪美新材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所述,光大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 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回报,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审批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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