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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立品先生,董事总经理鞠万金先生,独立董事董秀琴女士,董事会秘书辛广斌先生,财务负责人何正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1InyxuiW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大华审字[2023]000572号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373,961.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0,901,330.58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11,364,636.2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5,353,633.5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76,557,022.48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13,646,362.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6,310,796.36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11,364,636.2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5,353,633.5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3,238,888.79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43,238,888.79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特别提示: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派总额将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派总额存在由于可分配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3、相关风险揭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89,87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99,97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73,13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投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履行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能够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鞠万金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鞠万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鞠万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申请生效后,鞠万金先生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另外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鞠万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尽心竭力,公司对鞠万金先生作为财务负责人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为保证公司财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总经理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何正先生持有公司32,600股股份(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何正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墨芯人工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何正先生持有公司32,600股股份(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何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何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4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电子制造行业,是一家集磁集成器件、电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和车载磁性器件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公司坚持“尊重于生命,用心于产品”,配合客户开发能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电子产品,使生活更安全、更健康、更环保。致力于为民生电子产品、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创造更加清洁的美好未来的产品和促进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产品提供优质磁集成及电源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器件

  从1996年公司成立起,我们就致力于以磁电转换技术为核心的相关磁性器件的研发和生产,为全球一流电气厂商提供磁集成器件解决方案,历经27年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在立绕技术、磁组件技术、磁集成技术及全线自动化技术上位于行业头部。公司磁性器件产品按照功率大小分为特种变压器、磁性器件。

  

  特种变压器产品包括: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三相变压器、计量互感器、共模电感、片式变压器产品,其中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为主要产品。

  磁性器件产品包括:高频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电流互感器、灌封电感、PFC电感等多个系列。

  (2)车载磁性器件

  公司自2014年通过IATF16949认证(原:TS16949)后正式进入车载磁性器件行业,依托技术研究院的研发优势,先后完成了车载模型设计和平台搭建,以七大产品组模型覆盖全元件及其部件的设计,构建具有自动化制造和关键工艺技术参数的分析能力,搭载黑盒实验程序和白盒分析能力,来确保产品在客户端既能满足车规级的品质及安全要求,又能达到工业级高集成、高自动化、小型化的产品特性。

  

  公司目前车载磁性器件具体产品包括:BOOST电感、DCDC变压器、LC滤波器、LLC主变、PFC电感、磁屏蔽滤波器、辅源变压器、共模电感、集成件、滤波电感、驱动变压器、铜排EMI电感滤波器等多个系列。

  (3)电源

  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公司电源产品在氮化镓快充系列产品、无线充电器、模式二充电控制器、大功率电源等多个品类中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并形成了完整的产品族系列和迭代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电源类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定制电源,其中智能电源是定制电源产品系列中的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电源具体产品也包括:智能电源、氮化镓电源、电源适配器、裸板电源、LED电源、模块电源、医疗电源、工控电源、通信电源、光伏逆变电源、数字电源等多个系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经2022年9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于2023年月4日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展大湾区客户,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公司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附有生效条件的《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429.06万元,利润总额14,846.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37.4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794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0%。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0,788.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4,150.8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3,646,362.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6,310,796.36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11,364,636.2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5,353,633.5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3,238,888.79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尺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鞠万金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鞠万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申请生效后,鞠万金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财务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1号楼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6至提案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宏先生;现任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00—11:30,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1)或(2)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

  (采用信函登记的,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董秘办,邮政编码:5180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广斌、曹文智、冯谦

  电话:0755-27040133;传真:0755-29014723;电子邮箱:szjqh@everrise.net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885

  2. 投票简称:京泉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的指示:

  

  注:1、请在提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429.06万元,利润总额14,846.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37.4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794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0%。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0,788.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4,150.8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2022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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