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好的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好的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日常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4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及授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厂房一、二楼

  4、法定代表人:李刚

  5、注册资本:106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5日

  7、经营范围:传感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传感器、电子产品、电子设备、集成电路板、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10号楼101、201、301室

  4、法定代表人:梅嘉欣

  5、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0日

  7、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测试;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目前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议案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且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授权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以及实施的具体时间。在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徐静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徐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徐静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徐静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静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徐静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静女士通过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5%股份,辞任后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徐静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徐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蔡芳祺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蔡芳祺女士的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附件:蔡芳祺女士简历

  蔡芳祺女士,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任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任上海信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蔡芳祺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876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当前总份额的比例0.8%。除上述持股情况之外,蔡芳祺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蔡芳祺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9,265.02万元,同比减少16.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93.39万元,同比减少542.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0.20万元,同比减少6,423.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748.63万元,较期初增长0.4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2,792.23万元,较期初减少6.7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且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蔡芳祺女士符合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蔡芳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好的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9,601,658.7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082,953.85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18,704.9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9,601,658.7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刚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9,265.02万元,同比减少16.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93.39万元,同比减少542.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0.20万元,同比减少6,423.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748.63万元,较期初增长0.4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2,792.23万元,较期初减少6.7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发放董事薪酬。

  2、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如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刚、梅嘉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4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9,601,658.79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本次共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93.39万元,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933,877.1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612,439.96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63,989.75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MEMS传感器行业,MEMS传感器芯片本质上是在硅片上制造极微小化机械系统和集成电路的集合体,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多行业的知识与技术、生产加工工艺具有明显的非标准化和高度的定制化以及对产品供应链体系的支撑有着非常高的要求等特点。MEMS芯片具有非常强的工艺特征,三维制造工艺与集成电路的二维制造工艺相差甚大,这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MEMS特殊工艺的突破纳入其中的重要原因。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MEMS传感器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公司作为国内唯一掌握多品类MEMS芯片设计和制造工艺能力的上市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MEMS芯片平台型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在现有MEMS传感器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各环节都拥有了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同时能够自主设计为MEMS传感器芯片提供信号转化、处理或驱动功能的ASIC芯片,并实现了MEMS传感器全生产环节的国产化。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线包括MEMS声学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和MEMS惯性传感器。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进行持续的研发与创新,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以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265.02万元,同比下滑16.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93.39万元,同比下滑542.16%。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以保证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2022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本次共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93.39万元,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