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11: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同时,确认公司经营层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监事会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此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要求。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直接递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递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通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周磊先生、罗仲滢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均具备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0,000.00万元,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2022年数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罗伟
3、注册资本:40,0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02月07日
5、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3号
6、经营范围:从事压力容器(包括低温液体储罐)(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气、冶金、电站设备和船用等领域)和其成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和调试;从事罐式专用车的生产;从事工业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维修;从事化工、冶金、石油、天然气、电站和船用设备的生产、安装;从事民用金属结构件的生产、安装;从事金属零部件、锻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危险化学产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南盛谷石化装备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联众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85,426.52万元,净资产:24,213.5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2,926.14万元;净利润-12,087.74万元。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股21%的参股公司
(2)江苏卓质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四兵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1日
5、住所:靖江经济开发区万福港路1号
6、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质检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究、开发、销售,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管材、管件、阀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苏州斯帕克斯机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卓然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5.63万元,净资产:1,178.7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91.40万元;净利润-70.3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股40%的参股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充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9、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0、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1,997,425.50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51,997,425.50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97,425.50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997,425.50元。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106,672.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3,084.5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7,213,084.5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日“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6,640.2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9,181.67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784.1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6,526.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 11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8,561,541.27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事宜。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527.92万元在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开展炼油化工、新能源等领域的工艺及专用设备的创新研发。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事宜。
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新项目“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卓然数智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527.92万元向上海卓然数智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上述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1月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卓然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锦红先生、张军先生、张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股东新天国际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陈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俊民先生、孙茂竹先生、宋远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孙茂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磊先生、罗仲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简历:
张锦红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5月,任靖江太和工业公司财务科科员;1993 年 6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靖江市华光冶金铸造厂厂长;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日本久保田株式会社学员; 1998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江苏标新久保田工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标新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卓然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卓然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1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卓然有限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董事长; 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卓然靖江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卓然靖江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锦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军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1989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烯分厂设备工程师;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动处设备科科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烯分厂设备主任;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动处副处长;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卓然有限项目部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卓然有限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4 月,任卓然有限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10 月至今,任博颂能源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博颂化工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新宇先生:199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风险灾害与环境管理专业。2013 年 11 月至 2017年 4 月,任卓然有限总经理助理;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卓然股份总经理助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副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卓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坦融投资执行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中科苏派执行董事;2020 年 4 月至2021 年 6 月,任博颂化工的执行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苏州嘉科执行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卓然数智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莫先生: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职于太平洋保险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17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上海虔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阅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俊民先生: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198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上海佳铎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远方先生:195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82年9月至1991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讲师;1991年8月至2020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教授;2017年11月至今,任卓然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远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茂竹先生:195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1987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系任教,被聘为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46.SZ)独立董事; 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5 月,任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599.HK)独立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月,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大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38.SZ)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北京志诚泰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376.SH)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600326.SH)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茂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磊先生: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2002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爱文思控制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卓然有限部门副经理; 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部门副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监事会主席;2022 年 3 月至今,任卓然新材料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仲滢先生,199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宁波天心天思软件有限公司 ERP 实施顾问;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卓然股份 ERP工程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卓然股份信息化主管;2022年6月至今任卓然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仲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