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14.1《关于林木勤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林木勤先生、林木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14.2《关于林木港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林木港先生、林木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14.3《关于林戴钦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林戴钦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14.4《关于李达文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达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14.5《关于刘美丽女士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刘美丽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 审议通过14.6《关于刘丽华女士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刘丽华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14.7《关于姚禄仕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姚禄仕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14.8《关于程毅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程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14.9《关于游晓女士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游晓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木勤、林木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木勤、林木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3-01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运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对报告中所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查阅并核实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的基本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齐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 审议通过11.1《关于蔡运生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运生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11.2《关于陈义敏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义敏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11.3《关于黎增永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黎增永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聚焦饮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业而做出的决定,本次交易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1: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稳定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为24.91亿元,同比增加24.14%,公司的销售规模继续保持增长。
(1)公司2023年1-3月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释1:广东区域包括广东省(除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之外)、海南省。
注释2:全国区域包含除广东区域、直营本部之外的销售区域。
注释3:直营本部包括线上销售、全国直营客户、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
2023年1-3月,公司继续精耕广东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500ml东鹏特饮销量持续提升带动公司的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49%,其中:广东区域收入同比增长7.25%,全国区域收入同比增长36.86%,直营收入同比增长28.50%。
(2)公司2023年1-3月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2023年1-3月,东鹏特饮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销售收入为23.83亿元,同比增长25.00%。
2023年1-3月,公司继续精耕广东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500ml东鹏特饮销量持续提升带动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的全国布局,加强渠道建设,保障市场供应,逐步向全国区域推广公司新产品,积极研发健康功效饮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3-01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本数)。
● 审议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或为自身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88.00亿元(含本数),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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