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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 系 人:黎毓珊

  电 话:010-59115198

  传 真:010-59115196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于2023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王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弃权”意见,弃权原因为支持保交楼融资,但产城板块新增融资担保的必要性和战略匹配性不充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2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王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弃权”意见,弃权原因为支持保交楼融资,但产城板块新增融资担保的必要性和战略匹配性不充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一家联营公司,上述被担保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拟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43.0亿元,对联营公司增加担保额度2.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截至2023年3月31日,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285.67亿元,逾期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 反担保安排: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中,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安排。对于向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各股东按照持有被担保主体权益比例提供担保,若我司需超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或联营公司需相应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主要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其中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背景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持续推进《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落地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公司始终将“保交楼”作为公司第一要务,多措并举确保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坚决确保“保交楼”任务完成。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竭尽所能开展各项措施保生存、保企稳、保发展。

  2022年四季度以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各部委出台多项房地产企业纾困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在当前多项支持性政策的背景下,为满足公司后续“保交楼”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向各地政府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开展新增融资等业务,并根据政府及金融机构要求为前述新增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新增担保额度45.5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上述新增担保由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间为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公司对本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公司及担保情形范围

  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本次新增担保预计由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安排,对于向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各股东按照持有被担保主体权益比例提供担保,若我司需超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则该联营公司其他股东或联营公司自身需相应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个别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系因公司流动性风险导致的被担保主体个别经营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引发诉讼所致,公司正在与相关合作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本次申请新增担保额度亦是基于相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而开展新增融资所需,有助于改善相关公司当前经营现状,具体被担保公司清单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公司基础信息及财务数据》。

  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 对控股子公司的单笔担保额度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5、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二)新增担保授权额度的调剂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完成“保交楼”任务和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重启新增融资业务相关安排,公司在逐步推进落实债务重组工作的同时,也在持续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必要的新增融资对于公司脱困向好及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担保事项中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向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按照持有被担保主体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可获得相应比例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进行批准。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完成“保交楼”及经营发展需要,实施新增担保有助于加速公司恢复正常经营状态,保障完成项目建设与交付需要,确保公司稳定发展,更好履行主体责任。相关安排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77.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07元的2,501.6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75.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97.61%;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01%。上述担保总额中,285.67亿元处于逾期状态,涉及逾期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情形,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被担保公司基础信息及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序号1-27为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序号28为公司联营公司;(2)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22年1-9月数据;(3)上述被担保公司中,有部分被担保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分别为: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新城(长丰)发展有限公司、嘉鱼鼎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骏豪凯星(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郑市裕坤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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