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张帆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9,257,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28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3,394,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1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63,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0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39,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63,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0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9,159,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1%。
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9,159,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1%。
3.00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89,159,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1%。
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9,159,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1%。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967,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49,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91%;反对2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 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993,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2%;反对2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75,3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49%;反对2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9,110,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2,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72%;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1%。
8.00 2023年度资金预算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993,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2%;反对2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75,3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49%;反对2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0 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0,643,3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78,350,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39%;反对2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75,3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49%;反对2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0 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967,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49,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91%;反对2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0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967,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49,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91%;反对2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0 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080,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14%;反对5,177,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2,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738%;反对5,177,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3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衍生金融资产:本期较年初减少34.17%,主要系本期商品期货合约持仓浮动收益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较年初增加191.73%,主要系本期预付海关进口保证金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本期较年初增加80.66%,主要系本期电解铜等产品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本期较年初增加132.35%,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本期较年初增加89.23%,主要系本期产品预收货款增加,预收增值税增加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6.19%,主要系本期主要产品黄金销量及销售价格上涨影响收入增加及有色金属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39%,主要系本期主要产品销量及金属价格上涨及有色金属贸易量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58.30%,主要系本期商品期货合约平仓损失增加及联营单位万国矿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4.25%,主要系本期商品期货合约持仓损失减少所致。
10.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7,965.40万元,原因一是本期受采购周期影响,原料集中到货;二是经营性应付账款余额减少。上述因素共同影响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议案,决定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31.6亿元,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威海恒邦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并配合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9月初,公司完成可转债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9月底,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127号)。2022年10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于同日予以披露。
2023年1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
2023年2月初,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于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对中国证监会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回复。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2月底,公司将申报材料上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07号)后,于3月2日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深交所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2次审议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董事长变更
公司原董事长黄汝清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暨战略委员会主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祖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晓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祖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晓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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