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052,808.25元。具体如下表:
二、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6,052,808.25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六、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1,649,41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久盛电气是一家主要从事防火类特种电缆以及电力电缆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品质塑造形象,以创新赢得未来”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防火类特种电缆领域的行业专家以及创新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用途如下表所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4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久盛交联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资金充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保函、信用证、汇票贴现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处于公司可控的风险范围内,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销量下降所致。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减少以及营业毛利率略微下降影响所致。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以及报告期内支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5、基本每股收益的减少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章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章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章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章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87,748,790.69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8,841,175.5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841,175.59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61,649,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 32329882 \# “#,##0.00“ \* MERGEFORMAT 32,329,88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回报广大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0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规定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0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计部围绕内部控制制度中涉及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要求、风险管理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和内控检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体系文件与内部控制管理要求进行的,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
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道德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考勤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规范,并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和管理层的身体力行有效地得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公司建立了多形式培训机制,由公司管理层、高级技术人员和外聘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深化人本管理理念。公司制定了《人事制度》、《考勤制度》、《工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人事管理、考勤、薪资、奖罚、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 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 治理结构,并仍在不断完善。“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同时,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管理科学、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 和《证券法》制定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建立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上述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及相互关系,明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自身特点设置了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内审部、销售管理部、供应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5)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对重大资产经营决策、审批权限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采购付款、费用报销等方面制定了《采购付款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市场推广费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制度》、《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规定》等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对于各种款项支付、费用报销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及责任、审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销售收款、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了《销售控制制度》、《销售退回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对销售货款、现金收支、印章、票证管理等审批权限、岗位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岗位职责说明,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6)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多形式培训 机制,深化人本管理理念。公司成立了人事部,制定了《人事制度》、《考勤制 度》、《工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考核制 度》、《员工奖罚制度》等对员工的薪资、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招聘、录用、考核、薪酬、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 并聘用了足够的员工,使其能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务,以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得到切实执行。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管理,但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已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 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 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协同办公系统,每位员工都拥有自己的账号,可以通过电子 邮件等方式及时沟通,便于员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极大提高了公司内部沟通 的效率。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 务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 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控制制度》、《固定资产控制制度》、《工程项目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 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査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照交易金额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釆取不同的交易授权。明确了授权 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
公司合理设置岗位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 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 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 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 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销售发货记录、销售发票、采购入库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 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
公司专门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部),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部门(包括子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如:重大项目投资、财务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 进行监督审查,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有效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建立了以独立董事为核心的治理层的监督制度和对公司及附属子公司 内部控制建立的完善性和有效执行进行持续的监督机制。持续、有效的内部监 督机制的健康运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得以有效、一贯的执行。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手册等内部制度规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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