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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应收票据在本期已确认兑付。

  注2:主要系本期3月份发生的按赊销合同约定的交易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预付合同约定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铁精粉销量减少导致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新增部分改造工程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收取的按合同约定的负有交付商品履约义务的货款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收到按合同约定的负有交付商品履约义务的货款增加导致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根据研发计划安排,本期部分研发项目还未开展,处于前期调研阶段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注3:主要系上期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出售、转让资产。

  注5:主要系本期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导致收到的货款减少所致。

  注2: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减少,导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注4:主要系公司本期联营企业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所致。

  注5: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资产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戴汉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卫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戴汉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卫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以下无正文,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字盖章页]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戴汉强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2023年4月20日上午9点在公司济南分公司610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付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付博先生、刘伟先生、刘纯先生、张新福先生、陈剑先生、宁革先生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付博先生、刘伟先生、刘纯先生、张新福先生、陈剑先生、宁革先生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该关联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第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3月20日,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6月30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金融服务内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及贴现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在原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山钢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加利息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且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乙方的日存款余款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存放于乙方);山钢财务公司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

  鉴于原协议将于2023年6月29日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6月30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金融服务内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及贴现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山钢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加利息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且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乙方的日存款余款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存放于乙方);山钢财务公司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

  (二)关联交易预计

  2023年3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未发现山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九条规定,并基于2022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对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了关联交易预计,为保证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的连续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存款: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预计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在山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加利息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山钢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款占山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

  2.综合授信额度:山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拾亿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付博先生、刘伟先生、刘纯先生、张新福先生、陈剑先生、宁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钢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山钢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3家成员单位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14年9月1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80,000,000.00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钢财务公司17,000(含500万美元)万元占注册资本5.6667%的股权,转让给山钢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由开业的5家变为3家。现有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3家,其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3,947.54万元人民币(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7.9825%,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78,052.46万元人民币(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6.0175%,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8,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59032838X4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4H23701001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2层、20层

  经营期限:2012年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山钢财务公司总资产1,471,186.89万元,净资产404,004.02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1,054,701.2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2,639.52万元,实现净利润38,131.86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山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因此,山钢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山钢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金融许可证》。山钢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所知悉其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情况

  经查询,山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山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贴现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山钢财务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五(二)服务内容”部分。

  五、《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

  2、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

  (2)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每年度在乙方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加利息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且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乙方的日存款余款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存放于乙方)。

  2、贷款及贴现服务

  (1)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收取的贷款利率及费用不高于同期同类型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及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时,收取的委托贷款费用不得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的委托贷款费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毋须就乙方的贷款服务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措施。

  (2)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市场贴现利率范围。

  (3)根据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指令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辅助业务。

  (2)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收费不高于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收费(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标准收费(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其它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乙方的资金风险控制及承诺

  1、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乙方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承诺当发生以下情形可能危及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乙方将于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2)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3)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5)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8)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发生以上情况时,甲方可以根据风险处置预案保留下列权力:

  (1)要求乙方说明风险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相应措施;

  (2)对乙方进行现场检查,开展风险评估;

  (3)要求乙方采取暂缓或停止放贷,收回资金,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4)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集团公司履行义务;

  (5)中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3、乙方根据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需要提供会计报表。

  (四)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由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6月30日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切实保障公司在山钢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结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通过风险持续评估未发现山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八、与山钢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山钢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元,存款余额为756,666,601.04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相应业务资质。本次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4、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4、山钢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提案7.00审议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7.00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所有议案将对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审议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5日、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8:00-17:00、2023年5月12日8:00-11:30。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33-3088888

  传 真:0533-3089666

  邮 编:250081

  联 系 人:邱卫东 成兆鑫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5”,投票简称为“金岭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时间:202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本授权委托书仅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使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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