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35 公司简称:天新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24.5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6,400,384.64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890,000.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464,073.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011,888,673.74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7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823,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此外,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维生素作为生命营养品,是人和动物在生长、代谢、发育过程中必须摄取的一种微量有机物质,广泛应用于饲料、医药、食品等下游领域。维生素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短期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中长期受益于全球人口数量增长和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平稳增长。维生素行业的整体供给较为分散,但是各个单体维生素品类的供应集中度较高,行业规模化产能的进入或退出都有可能导致维生素价格的波动。维生素行业经过多次重大整合和产业链转移之后,中国已经成为维生素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企业掌握了所有单体维生素的生产能力,并凭借技术、成本和规模优势在多数单体维生素品种上具备了全球竞争力。
2022年对于维生素行业来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根据博亚和讯报告显示,预计2022年中国维生素产量40.8万吨,同比下降2.1%,占全球产量的83.4%;中国维生素市场价值40.9亿美元,同比下降11.7%。2022年,受到消费增长乏力、养殖业盈利不佳、国际形势变动、下游去库存等方面的影响,维生素行业的国内外需求表现较弱,多个维生素品种的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同时,全球大宗商品价格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波动较大,抬高了维生素行业的原料、能源成本,对维生素生产企业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在供需结构变化和生产成本上升的背景下,维生素行业的竞争压力有所加大,在产品布局、技术储备、管理能力、原料供应等方面构建竞争优势的生产厂商有望在这一轮行业整合中脱颖而出。
公司致力于单体维生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维生素领域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建立形成维生素B6、维生素B1、生物素、叶酸、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等多产品矩阵,为全球饲料、医药、食品等行业的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凭借多年深耕维生素领域的技术积累、不断进取的市场开拓、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是全球B族维生素市场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在多个B族维生素产品领域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根据博亚和讯统计,公司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生物素和叶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单体维生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做强企业、成就员工、服务社会、健康人类”为宗旨,致力于在人类健康、动物营养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得益于领先的维生素行业市场地位以及多年积累的维生素专业技术,公司已与数千家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内销方面,公司在国内各省份均有销售;外销方面以欧洲、美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为主。
公司产品分为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精细化工品等三大业务板块。其中,B族维生素属于水溶性维生素,绝大部分以辅酶或辅基的形式参与酶系统活动,目前公司在该产品领域已经建立起较强的全球竞争力,产品包括维生素B6、维生素B1、生物素、叶酸等;其他维生素产品包括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等,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采购需求;精细化工品主要为ABL,应用于农药中间体、维生素B1、医药等领域,公司于报告期内实现对外销售。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保证物料按时、按质、按量购进,在确保日常生产供应的基础上兼顾价格,并建立一定安全库存。在采购策略方面,公司通过供求分析和市场调研,动态掌握市场变动趋势,及时调整原料采购节奏;在供应商筛选方面,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和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上措施均有效保障了公司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和价格优势。
能源采购方面,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能源主要为煤、电和蒸汽,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新热电为公司供应蒸汽和部分电力。天新热电电力供应不足的部分公司向国家电网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用作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原料药等多种用途,不同产品销量每年均有变化,公司根据各类产品的销售计划和在手订单制定生产计划。销售部按年度、月度制定销售计划,将生产指令传递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活动,控制生产进度,确保生产效率,并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和安全管理。质管部负责对所有涉及质量的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保证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销售模式
按照销售区域不同,公司建立了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分别负责境内外销售的市场策划、产品销售工作。按照客户类型不同,公司建立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是指直销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自用,此类直销客户主要为下游生产厂商或其集团采购中心;经销模式是指经销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进行批发或零售,此类经销商主要为进出口商、批发商、零售商。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公司维生素业务(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在主营业务中的收入占比达到97.87%,是公司业绩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受到终端需求不振、下游去库存、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维生素市场整体承压,大多数细分品种呈现量、价齐跌。公司的业绩表现和维生素行业发展状况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产品价格方面,公司多个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目前处于历史低位,是造成公司2022年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产品销量方面,受到行业供需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维生素产品出现小幅下滑,依然维持了在B族维生素领域的市场地位;成本方面,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来维生素行业生产成本上升,对于公司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充分认知行业所处的复杂环境,始终坚持主业经营,一方面灵活调整市场策略,合理安排生产调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另一方面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储备和开发,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快速增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479.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1.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3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7,996.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计405,798.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60%;基本每股收益1.5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均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78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6.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7,501.71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737.33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723.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7,88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金额153,958.93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51,723.31万元的差额2,235.62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0.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新药业2022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2397号),认为天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新药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尚在建设,暂未达到产出条件,不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2022年1-12月经销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个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江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24.5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6,400,384.64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890,000.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464,073.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011,888,673.74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7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823,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此外,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六) 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24.5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6,400,384.64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890,000.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464,073.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011,888,673.7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7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823,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此外,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方案符合《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的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请详见2023年4月22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8日16:3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3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忆
联系电话:0798-6709288
电子邮箱:ir@txpharm.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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