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瑞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资产组收购交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791,836.93元。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杨金洪先生、侯孝亮先生、钟可祥先生、钟炳贤先生、曾新平先生、姜龙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等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浩女士、曾连秀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金洪,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厦门钨品厂钨车间班长、生产总调度、钨车间副主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科副科长,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金洪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景仁昭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597%的财产份额。杨金洪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侯孝亮,1966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福建人,硕士学历,历任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干部、福建省拖拉机厂生产科干部、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科员、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副主任科员、福建省机械厅办公室主任助理、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运行处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培训与职称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处长、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侯孝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侯孝亮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钟可祥,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厦门钨品厂值班长、团委书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钨车间副主任、钨车间主任、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副总裁。现任厦门钨业常务副总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钟可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可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钟炳贤,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纪委书记兼监察审计部总经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钟炳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炳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曾新平,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北京项腾技术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北京鑫浩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专家,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曾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新平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姜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历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制造三部班长、副经理和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姜龙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明智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166%的财产份额。姜龙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世刚,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自然科学学部主任,兼任中国化学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于2005和2007年分别当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和国际电化学会会士。担任国际杂志ElectrochimicaActa副主编,J.Electroanal.Chem.,ACSEnergyLett.,J.SolidStateElectrochem.,Electrochem.EnergyRev.,NationalScienceReview、FunctionalMater.Lett.等编委,《化学学报》、《化学教育》和《光谱学与光谱分析》副主编,《电化学》主编。长期从事电化学、表界面科学和能源电化学研究。发展了系列电化学原位/工况谱学和成像方法,从分子水平和微观结构层次阐明了表界面过程和电催化反应机理,提出了电催化活性位的结构模型。创建电化学结构控制合成方法,首次制备出由高指数晶面围成的高表面能铂二十四面体纳米晶,显著提高了铂催化剂的活性,引领了高表面能纳米材料研究领域的国际前沿。曾主持国家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创新研究群体、国家973重点项目等科学基金项目。发表SCI收录论文600余篇,他引23000多次,授权发明专利多件。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中国化学会电化学委员会首届“中国电化学贡献奖”,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化学会“中国光谱成就奖”,国际车用锂电池协会“终身成就奖”,中法化学讲座奖,国际电化学会授予“BrianConway”奖章。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孙世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孙世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何燕珍,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市政协委员。二十多年来,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国内外发表论文将数十篇,主持或作为第一合作者参加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承担多项企业管理咨询工作,担任多家企业管理顾问,系统地在校和为企业讲授专业课程,被邀为国内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开设管理讲座,在国内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何燕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何燕珍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陈菡,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
陈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菡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浩,女,汉族,197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钨钼材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经营分析主管。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浩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曾连秀,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经营分析科长、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
曾连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连秀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杨金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5,217.00万元,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10,236.16万元,存货跌价损失14,980.85万元,与公司2023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无重大差异。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550,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75,357.5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120,220,2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420,771,001股。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有关条款,并在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融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65亿元(折合人民币),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融资额度内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等相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3年5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杨金洪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杨金洪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姜龙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姜龙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陈庆东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张瑞程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陈康晟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增设欧美业务发展部,并撤销海璟制造中心、海璟管理部等两个部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2022年公司充分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机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550,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75,357.5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120,220,2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420,771,001股。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有关条款,并在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9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厦钨新能源”)和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三明厦钨新能源不超过5,000万元、欧洲厦钨新能源不超过2,000万元。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868.3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三明厦钨新能源的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源及控股子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根据两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三明厦钨新能源不超过5,000万元、欧洲厦钨新能源不超过2,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杨金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明厦钨新能源
企业名称: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产业园金明路1号
注册资本:1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供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76%、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9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34%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三明厦钨新能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欧洲厦钨新能源
企业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Vogelanger Weg 111,40470 Düsseldorf,Germany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姜龙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欧洲厦钨新能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欧洲厦钨新能源为新设立公司,目前未发生经营业务,因此无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两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三明厦钨新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根据两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符合2023年度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子公司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三明厦钨新能源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审议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68.34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32%。本次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46%,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符合2023年度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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