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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5、6、8、9、10、1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表决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其中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1124,存放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9年12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注销手续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因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计划分别以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20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其中2020年1月20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0万元。2020年1月21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1,978.80万元。2020年2月28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000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设立了如下募集资金专户:(1)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账户37050170620100001125;(2)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设立账户38170188000098703;(3)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设立账户817820201421003366,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注销手续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本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4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2、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3、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丛强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玉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丛强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玉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审计部负责人杨小利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杨小利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名,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佩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佩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杨佩霞女士简历

  杨佩霞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10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公司国内销售中心商务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国内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风控部副部长。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风控部部长。

  杨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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