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在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额度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公司会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制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荣波先生,独立董事姜爱丽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1,911,338.4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41,911,338.41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了专业意见。
2、公司在公司网站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公示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
3、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1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4、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就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9月8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新北JLC1,期权代码:037168,授予数量1,500万股。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1、终止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预计未来极有可能无法达成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各项业绩考核指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与之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2、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
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注销1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003.8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终止本激励计划后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及机制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的可能性,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
七、法律意见书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准则解释15号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主要内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根据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执行准则解释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审议,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15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的影响为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3年度经营计划,对2023年度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
法定代表人:吴力刚
注册资本:9,353.7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物联网技术及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及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39,095.72万元,净资产66,301.7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400.75万元,净利润847.81万元。(母公司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6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宋森
注册资本:9,56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制造热敏打印头(TPH)及配套电子零部件产品、从事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新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7,521.77万元,净资产51,011.4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9,840.00万元,净利润12,216.0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3月28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五街34号
法定代表人:吴力刚
注册资本:454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器辅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吴力刚先生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98.42 万元,净资产8,515.9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779.66万元,净利润1,390.14万元。
4、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成立时间:2005年4月4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59号6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石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金融机具的销售和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的股东控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226.52万元,净资产1,051.7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75.17万元,净利润107.27万元。(南京百年财务数据,数据已经审计)
5、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6日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金融中心D栋17楼
法定代表人:张仁钊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04.68亿元,所有者权益34.8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55亿元,净利润3.79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的质量、供货及时性等均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回款时间也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按时履行。
综合各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业务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协议,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按照“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制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荣坤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19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操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由于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要求,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将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资金充足且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产品,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投资风险可控。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8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新北转债”处于转股期,自前次注册资本变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11,672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等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先进的智能设备/装备解决方案提供商,瞄准无人化、少人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专业从事多行业场景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创新和服务,为全球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智能终端、自动化装备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商业成功。
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业务和服务运营业务。
1、智能制造业务
作为智能设备/装备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的解决方案提供商,新北洋始终专注智能产品的研发创新和生产制造,并深度参与各行业的智能化转型。着眼于未来,智能制造业务是公司持续培育的发展基础和主体业务,根据其产品形态和应用场景,当前智能制造业务主要包括:
打印扫描产品:专用打印扫描产品是公司成立以来持续深耕、保持领先的基础性业务,包括了各类专用打印终端、扫描终端、打印扫描集成终端、打印模块、扫描模块、扫打一体模块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商业/餐饮、交通、物流、彩票、医疗、电子政务、制造等诸多行业领域。依靠在专用打印扫描产品领域二十多年的积累和持续创新,公司一直保持在该业务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服务于全球客户。
智能自助终端:根据不同应用需求提供无人环境下自助服务的智能终端,目前主要有智能快递柜类设备、智能售货类设备以及其他定制类创新应用的智能自助设备,其中智能快递柜类设备主要用于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快件的派件与取件;智能售货类设备主要用于各类线下零售环境下商品的自助售卖,包括智能微超、自助售货机、智能货柜、商品展示柜、商品自提柜等;其他定制类创新应用的智能自助设备包括智能取餐柜、充换电柜、自助售取药机、自助售取票机、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餐饮、新基建、医疗、交通、电子政务等领域。依托优秀的产品技术创新能力、规模化智能制造能力、产品服务能力和客户的信赖,公司成为该领域领先的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商。
智慧金融设备:面向金融行业产品集成商和银行终端客户,聚焦“银行网点转型”和“商户现金管理”等场景,提供从核心模块到智能终端、集成设备、软件系统的全场景智慧金融解决方案,产品包括了现金处理以及各类非现金功能模块、票据扫描仪、纸币清分机以及智慧柜员机等金融整机终端、银行网点软件管理系统以及软硬件综合解决方案等。在智慧金融产品领域,经过多年持续创新发展,公司已成为业界知名的解决方案提供商。
智能物流装备:面向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运营商客户,聚焦“物流网点自动化”这一场景需求,提供系列智能设备、自动化装备和全场景综合集成解决方案,产品包括了半自动分拣机、全自动环形分拣机、直线分拣机、单件分离装置、摆轮装置、DWS动态计泡系统、供包系统等系列自动化设备或单品,以及基于物流网点整体的自动化总包集成解决方案。随着对该业务的快速布局和持续投入,公司已成长为该业务领域国内知名的解决方案提供商。
关键基础零部件:面向智能设备制造商和系统集成商,提供关键零部件和核心功能模块,目前主要有运动控制类、机器视觉类、工控主机类关键基础零部件及解决方案。运动控制类零部件主要应用于自动化设备、装备上,包括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电滚筒、动态称重模块等;机器视觉类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智能识别、检测设备上,包括图像传感器、线扫相机、微距相机、检测系统方案等;工控主机类产品包括工控主板、主机等。关键基础零部件是新北洋发挥技术创新优势,沿产业链向上游拓展,着力培育发展的战略新兴业务。
2、服务运营业务
服务运营业务是新北洋推进业务转型、沿产业链向下游延伸而着力培育发展的另一战略新兴业务,包括了产品运维服务、新零售综合运营和物流自动化分拣运营。其中,产品运维服务是公司依托深厚的产品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基础,面向运营商、系统集成商大客户,提供基于智能设备/装备的运维保障服务、设备安装服务、设备改造服务等,推进公司由产品制造商向服务提供商延伸。新零售综合运营和物流自动化分拣运营,是公司基于自有的智能售货类设备及运营平台系统、物流自动化装备及解决方案,以及对零售、物流分拣应用场景的深刻理解,所布局的运营服务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1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新北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丛强滋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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