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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035,824股,持股比例为1.78%。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裁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08,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035,824股后的股本167,872,59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74,519.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5%。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先生、赫崇飞先生、史继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同时满足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6.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以13.61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60万股(调整后)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由“总经理”变更为“总裁”,“副总经理”变更为“副总裁”,本次变更仅为职位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更好地满足了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由“总经理”变更为“总裁”,“副总经理”变更为“副总裁”,前述变更仅为职位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总裁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称谓的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部分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意公司组织机构部分调整如下:

  1、原“证券部”“投资者关系部”合并为“董事会办公室”;

  2、撤销“业务拓展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周雅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雅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汤键先生拟对其增资人民币953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58万元,其余2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将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珂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08,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035,824股后的股本167,872,59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74,519.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5%。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6.50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以13.61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60万股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向杭州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将视实际需求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长确定并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杜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6)。

  4、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5、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8万股。

  2、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第二次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5万股。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6.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此次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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