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泽达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本次公告对应的投资者诉讼事项法院已收到立案申请材料,尚未受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拟公开征集并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诉讼案件的金额:尚未公开案件金额。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受理,暂无法准确判断诉讼案件对公司2023年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但后续可能面临大额赔偿的风险。
公司关注到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收到涉泽达易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的起诉申请》。2023年4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上海金融法院将依法审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投服中心密切关注泽达易盛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67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投服中心发〔2020〕30号),公开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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