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3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69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3,338.00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3%。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4月25日(T-1日,周二)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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