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1年度收入总额309,837.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审计收费: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韩冰,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升文,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98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变更后办公地址编写错误,现将“变更后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4号建艺集团”修改为“变更后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建艺集团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51,737,670.3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30,019,077.97元。
尽管公司2022年度盈利,但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鉴于2022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3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1)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其他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包含市场绩效和年度绩效。其他收入包括全民营销及其他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2)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外部公司标准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人每年10万元,每季度进行发放。
3、公司董事会成员除以上薪酬外,如另有其他收入,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二)监事薪酬
1、劳动关系在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其他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包含市场绩效和年度绩效。其他收入包括全民营销及其他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2、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按照其在外部公司标准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会成员除以上薪酬外,如另有其他收入,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其他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包含市场绩效和年度绩效。其他收入包括全民营销及其他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以上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将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其他收入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以及个人履职情况等对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集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发挥在装饰装修工程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保持稳定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致力推动业务向建筑施工上下游产业链纵向延伸,探索向新能源科技、产业投资和城市运营等新兴领域横向拓宽,实现“纵横双向”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建材贸易、混凝土及PC构件生产、建筑设计、电力工程、智能化工程、产业运营、商业管理、酒店管理、零售品牌、产业投资等多种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建筑行业资质证书,具备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及装饰装修设计的资格和能力。
(一)建筑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装饰装修业务及新增的建筑工程业务均为自主组织施工、劳务分包用工的经营模式,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严格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为质量标准,对施工材料、施工过程、工程资料等与产品实现相关的关键环节加以控制,针对质量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管理、施工材料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保修回访管理等环节,并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分,与公司合作的劳务分包商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公司与分包商关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责任分担与追偿有明确的合同约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质量控制措施已贯穿全过程、全流程,并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发挥良好效果。
(二)新能源科技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城市智慧信息化的“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工程”几大业务板块进行布局,为政府、企业提供咨询、规划、设计、软件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提高系统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最大限度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
(三)商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产业运营、商业管理、酒店管理、零售品牌四大核心业务,从策略咨询、规划设计、招商引资、筹开运营到平台搭建,为城市综合体、社区商业、街区商业、产业商业等各类商业空间提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系统运营解决方案。
(四)产业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央企、市场知名机构,整合产业投资和招商服务,紧扣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关注湾区范围内信息科技、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投资机会,为政府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产业研究、招商及投后管理等专业服务,打造成为同步服务政府和企业的“产投+运营”二合一平台,专注于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大健康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正方集团、建艺集团上下游相关产业链及中间环节,开展财务性及战略性投资布局和资本运营,推动集团业务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6,560.22万元,同比上升11.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32万元,同比上升101.1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017.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27%。2022年末,总资产897,744.04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69.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949.75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7.1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正方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所持11,240,71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04%),详见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公司董事持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受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委托清收服务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瑞辉项目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委托清收服务合同。详见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关于签订委托清收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3、公司中标东莞银瓶山国际度假酒店装饰工程(一标段)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0,000万元。详见2022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详见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60)、《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
5、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月20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正方集团原借款3亿元的合同进行展期,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详见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6、经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成立“珠海市建艺建材有限公司”以及“珠海市建艺混凝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详见2022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上述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7、经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成立“广东建艺装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详见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后更名为“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成立“广东建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建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详见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两个公司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其中“广东建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核名为“广东建艺投资有限公司”。
9、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成立“广东建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建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详见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现已完成工商登记。
10、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珠海市建艺建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广东建艺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广东建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11、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详见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珠海南综建艺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登记。
1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投资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管理优势,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分别参与认购广东建艺璞鑫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8.20万元及宁波君度知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9.434万元的投资基金份额。详见2023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顾增才先生、刘原先生、孙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6,560.22万元,同比上升11.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3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017.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27%。2022年末,总资产897,744.04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69.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949.75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7.18%。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年报中的财务报告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净利润为51,737,670.3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30,019,077.97元。
尽管公司2022年度盈利,但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五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五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总额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唐亮先生、刘珊女士、颜如珍女士、郭伟先生、张有文先生、范显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总额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张有文先生、范显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故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张有文先生、范显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9.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5.76万元,扣除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93.95万元。2022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议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因承诺放弃表决权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15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提案5、6、8、10、12、13、14、15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4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30-12:00、14: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4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传真:0755-8378 6093
4、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 名:吴董宇
联系电话:0755-8378 6867
联系传真:0755-8378 6093
邮 箱:investjy@jyzs.com.cn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注2:如果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附件二: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89,投票简称:建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