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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6,560.22万元,同比上升11.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3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017.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27%。2022年末,总资产897,744.04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69.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949.75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7.18%。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净利润为51,737,670.3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30,019,077.97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尽管公司2022年度盈利,但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除已完成整改的募集资金冻结、扣划问题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总额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64.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5.76万元,扣除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48.80万元。2022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9年9月25日,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524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年12月 25日,公司完成 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建艺债”)的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1,580,000.00元。2020年5月28日,公司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1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620,00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19 建艺债”回售登记最后日期收市后,“19建艺债”投资者全部申请回售。2021年12月27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19 建艺债”投资者兑付全部本息。同日,“19 建艺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 建艺债”回售登记最后日期收市后,“20 建艺债”投资者全部申请回售。2022年5月30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20 建艺债”投资者兑付全部本息。同日,“20建艺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2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651.92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结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21年1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号)的核准,公司获准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核发行不超过41,412,000股新股票。根据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认购邀请书约定,结合公司拟募集资金需求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2元/股,发行数量21,583,5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999,999.08 元。截至2021年8月3日,本公司收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98,999,999.08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10,077,792.8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922,206.25元。

  截止2021年8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1]518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公司自有资金,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并于2022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791,179.25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5,254,205.2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887,454.69元,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616,660.77元;于2021年8月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750,089.77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444,910.54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668,001.02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95,200,000.00元,具体包括:使用募集资金27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5,200,000.00元用于企业补充流动资金。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98,999,999.08元,支付发行费用10,077,792.83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8,809,294.69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9,874,534.93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2,622.4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0,280,999.12元。

  (三)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3,668,001.02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差异1,721,383.19元,其中,差异1,847,971.28元系2022年10月26日,系法院因“2021琼0106民初13467号”案件扣划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其余差异126,588.09元系利息扣减手续费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订。

  1、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及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2日和2021年8月3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公馆支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就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9日,公司分别与福安仓储(深圳)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就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3,668,001.02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差异1,721,383.19元,其中,差异1,847,971.28元系2022年10月26日,系法院因“2021琼0106民初13467号”案件扣划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其余差异126,588.09元系利息扣减手续费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公司自有资金,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并于2022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791,179.25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被冻结余额为19,590,243.77元,被法院强制划扣未还款余额为1,847,971.28元。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归还被扣划资金,并出具《关于公司积极推进解决募集资金冻结、扣划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将积极推进解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已按承诺要求按月披露冻结变动情况。

  除上述未及时披露账户被冻结、划扣事项,未及时归还扣划款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上述问题公司已完成整改。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本期减值准备转回的金额为17,297.1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四)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977.38万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9,265.38万元,合计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12.01万元,上述对公司的影响已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中,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东”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5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等。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金融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股东大会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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