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8日因增加临时议案再次发出补充会议通知。该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慎审核,认为:
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12,709.13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09.99万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114.8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24.79万元。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12,709.13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09.99万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114.8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24.79万元。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12,709.13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09.99万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114.8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24.79万元。
(二)公司资金需求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鉴于母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以及基于公司2023年产能扩张项目的资本开支及流动性安排,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发行方案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修订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审议通过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该《论证分析报告》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调整并更名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发行方案中认购对象的前述基本情况变化进行了更新并审议通过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公司根据前述文件,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内容中发行对象股权结构及名称进行更新,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涉及的其他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8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庆忠、唐骏、陈芳、刘强、张婷、孙铁囤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陈江明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亿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3.51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6、2023-008)。
2023年4月23日,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因江南农商行向常州亿晶提供融资(包括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其最高额担保为人民币3亿元及利息(包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江南农商行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拍卖费)。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4、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5、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南农商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江南农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30亿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1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9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 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进行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地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的情况说明
(一) 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投资期限
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上述投资种类和投资期间内,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转,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适时适量地参与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议案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6月底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发行人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2,859,26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5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0,240.00万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6、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09.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04.63万元。假设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保持增长20%、持平或下降20%。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可能,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之“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常州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组件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借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太阳能组件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组件产能,做强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营运资金的补充可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队伍的建设,公司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主要由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牵头,一直保持着对市场主流技术的研发和追踪,是国内最早研究并将单晶PERC技术量产化的技术团队。公司建有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亿晶”光伏工程研究院,同时拥有由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司授牌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太阳能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和开发平台,公司组件实验室现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同时也是国际光伏认证机构VDE的TDAP实验室。充沛的人员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支持及保障。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主研发并量产上市的高效“平价先锋”组件系列产品融合了行业前沿掺镓、多主栅、PERC双面、半片、大尺寸硅片,1,500V系统和双玻组件等技术,实现了“七术一体”,组件正面功率最高达到670W(210mm尺寸电池),同时具备更低的年衰减率和更高的双面发电增益率。公司将众多技术转化为了专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取得367项专利,其中境内专利365项,境外专利2项。综上,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可执行基础。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积极跟踪客户需求,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管理为产品生产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产品通过了国内领跑者认证以及德国VDE、德国TUV-Rheinland、TUV-Nord、欧盟CE、英国MCS,日本JET、澳洲CEC、美国UL,巴西INMETRO等多家国外知名认证机构的认证。同时,公司深耕品牌价值,始终坚持“保质守时、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以更好的服务回报客户,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多年来,公司凭借高品质产品、高质量服务以及良好的品牌效应,与国电投、华能、华电、中广核等知名企业保持着亲密的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具有充足的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实现良性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常州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组件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借款,能够大幅提升公司太阳能组件的产能,并缓解公司的现金压力和财务成本,为公司淘汰落后产能,引进先进产能,持续促进新旧产能转换升级提供动力和保障。
子公司常州亿晶引进了常州市金坛区国资委旗下金沙科技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未来将全面打通产业链,并对现有各环节的产能进行动态调整,扩充公司的优质产能,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上述发展措施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将重点梳理和提升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销售渠道拓展和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等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与效果。通过精细化管理,公司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完成。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的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制定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亿晶光电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亿晶光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亿晶光电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亿晶光电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古汉宁先生出具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前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或“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亿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3.51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6、2023-008)。
2023年4月23日,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因江南农商行向常州亿晶提供融资(包括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其最高额担保为人民币3亿元及利息(包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江南农商行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拍卖费)。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4、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5、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南农商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江南农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30亿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1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9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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