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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包装物、销售鸡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3,510万元和2,210万元,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2022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分别为2,743.25万元和1,919.74万元,均在预计额度内。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牟平区大窑镇蛤堆后村

  法定代表人:姜世杰

  股东:曲立姝(99%)、林少岗(1%)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6月5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箱、纸板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

  法定代表人:糜晓宁

  股东:糜晓宁(100%)

  注册资本:1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观海路366号602室

  法定代表人:曲飞宇

  股东:山东仙润控股有限公司(60%)、烟台晟嘉投资有限公司(30%)、烟台万向金生投资有限公司(10%)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管理;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等相关网站查询,上述公司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3、相关财务数据: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674.60万元,净资产148.2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94.54万元,净利润14.32万元;截至2023年03月31日,总资产2,675.28万元,净资产156.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6.30万元,净利润 8.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2)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16.53万元,净资产38.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83.58万元,净利润22.05万元;截至2023年03月31日,总资产800.93万元,净资产41.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3.02万元,净利润3.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3)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63.87万元,净资产583.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27万元;截至2023年03月31日,总资产537.29万元,净资产557.3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0.64万元,净利润-2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2) 本期审计费用

  2022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

  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与公司签订《委托饲养合同》的农场,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选择的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与公司合作期间没有不良或违规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改造、新建后的农场饲养规模不低于2万羽。

  3、农场主在银行信用中未出现不良记录。

  担保金额:每个农场担保贷款最高每只鸡30.00元。

  担保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4、公司为合作农场提供的担保不属于为关联方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合作农场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

  5、风险防范措施:

  (1)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提供担保。

  (2)被担保的农场必须由一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必须经公司认可(公务员、与公司合作的单位、农场或自然人等,由其它农场提供反担保的至少三个农场)。

  (3)农场基础建设必须经公司验收达到立体养殖条件,同时,与担保的农场、农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才向银行推介并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作农场,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合作农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2,48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6%。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5%。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4,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6,980.68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7%。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55,270.02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8,169,754.22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1,816,975.42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年初未分配利润1,153,590,023.7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86,053,872.70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263,888,929.87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229,397,299.64元。

  鉴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公司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 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熟食品加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490,20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759,987.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72,490.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487,497.0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8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2016年9月,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年9月26日,熟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鸿”),仙坛股份、仙坛鸿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烟台西关分理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22,531,100.00元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2020年3月19日,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仙坛股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15386101040038374)进行监管,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仙坛股份、仙坛鸿、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烟台西关分理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15386201040001628)进行监管,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89,716,935.56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3月22日注销。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熟食品加工项目”的二期工程暂缓推进,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熟食品加工项目”的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1: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63,125.11元,尚未到期的定期存单152,500,000.00元;注2:补流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2、 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熟食品加工项目的建设周期分两期工程,目前一期工程项目的研发、品牌建设、销售市场运行等方面已稳步推进。2022年受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二期工程暂缓推进,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熟食品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以自有资金适时推进熟食品加工项目。

  3、 拟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 “熟食品加工项目” 剩余的募集资金155,763,125.11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及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可以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助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熟食品加工项目”,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认可并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仙坛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4,4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拟投入7个商品鸡场、饲料厂及屠宰厂共9处建设项目。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是基于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在诸城市的整体养殖规划和布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增强商品鸡养殖场与屠宰场的整体配套,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优化公司在诸城市白羽肉鸡的养殖布局,有利于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0,538,72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20多年白羽肉鸡养殖及屠宰加工行业的专注经营,公司通过产业链纵向高度整合,实现了种鸡养殖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完整产业链的全环节覆盖。公司主营业务为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商品代肉鸡及鸡肉产品,其中鸡肉产品主要以分割冻鸡肉产品、冰鲜鸡肉产品和预制菜品的形式销售。

  公司通过一体化经营从源头开始对饲料生产、种鸡养殖、雏鸡孵化、商品代肉鸡养殖、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将生物安全、药残控制和加工过程卫生控制有机整合,保证了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公司致力于提供优质肉鸡和高品质、安全、绿色鸡肉产品,通过GB/T20014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级别一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2018食品安全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

  公司自有养殖场和合作养殖场育成的合格商品成鸡,由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清食品、仙坛诸城食品、仙坛鸿食品公司进行屠宰、加工制成分割冻鸡肉产品、冰鲜鸡肉产品和预制菜品,产品直供大型食品加工厂、快餐企业、通过经销商或直接销往终端客户。

  据《中国禽业发展报告(2021年度)》统计,2021年禽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比重为26.78%。长期来看,我国肉类产品结构将得到改善,主要体现为猪肉的人均占有量下降,禽肉等的人均占有量增加,肉类消费正逐步向节粮、节地的方向转变。

  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低胆固醇含量的鸡肉为人类健康肉类,鸡肉蛋白质中富含人体必须的全部氨基酸,是人类优质蛋白质的来源。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要求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民健身的热情不断高涨,健身人群逐渐扩大,随着国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对健康食品的强烈追求,鸡肉作为健康食品越来越被国人喜欢,未来中国食品结构中的鸡肉占比将会进一步提升。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80后、90后、00后年轻消费势力的兴起以及女性的充分就业,年轻一代花在厨房的时间越来越少,熟食化、半成品化、多样化的鸡肉产品将更加受到欢迎,鸡肉系列的预制菜品,健康且易操作已深受大家喜爱。白羽鸡作为连锁快餐的首选原料,随着健康与便利需求释放叠加供给效率改善,未来几年禽肉消费的停滞期将被打破,不仅人均鸡肉消费有望提速,白羽肉鸡的预制菜品亦为大势所趋。

  近年来,中餐预制菜品快速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已成为中餐行业关注的焦点,优质中餐预制菜品的研发与生产也逐渐成为各大餐饮企业的角力点。随着外卖行业的飞速发展,我国菜肴工业化发展出现巨大需求。在新形势下,菜肴工业化生产以及预制菜品发展方向成为了现阶段餐饮行业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仙坛股份的子公司仙坛鸿食品作为预制菜品深加工生产企业,采用全自动生产线,针对中式、西式快餐渠道定向产品研发,终端应用场景设计,以日趋完善的标准化常规品生产为基础,转型升级为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产品定制需求,品类层出不穷。紧握预制菜品发展机遇,跟进市场需求,以开拓餐饮行业新未来。

  公司预制菜品原料采用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清食品、仙坛诸城食品公司当日宰杀的冰鲜鸡肉,从源头上最大程度的保证原料新鲜,食品安全可追溯。以新零售、新渠道的终端消费者为落脚点,倾向于开发消费终端所需求的轻食便利和高效出餐等品类需求,积极研发多元化产品,将国际领先食品科技与市场趋势相结合,坚持健康和美味并重,为消费者缔造品质生活。销售渠道涵盖商超连锁、团膳菜品、中西式预制菜品、终端零售家庭预制菜品、快餐连锁定制菜品、新零售以及批发市场等。

  品牌运营情况:

  仙坛股份所销售产品为“仙坛”品牌和“仙润”品牌,主要销售产品为冷冻分割品和冰鲜系列鸡肉产品以及预制菜品。

  “仙坛”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仙坛”牌鸡肉产品为国家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清真食品和山东名牌产品。

  仙坛股份秉承“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创新进取、自强不息”的核心价值观,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盛国强企、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以“发展绿色产业、奉献健康食品”为经营宗旨,以“安全、公平、共赢、和谐”的合作理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现有“公司+自养场+农场”的饲养模式,充分发挥一体化自繁、自养、自宰经营模式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标准化健康养殖,对养殖基地实施“十统一”的生产管理体系,打造出一个安全、健康、高效的农牧食品一体化产业链,努力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是仙坛股份长期贯彻实施的运营策略,为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品牌竞争力,公司的角色定位已发生转变:由产品供应商转型为产品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即针对重点客户,结合其生产或产品应用需要,为其量身定制产品,并对产品应用提供解决方案。公司的预制菜主要客户涉及中西式快餐连锁、品牌便利店以及“沃尔玛”、“京东”等大型超市、电商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7月28日,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澳柯玛冷链集成有限公司、阿赛浦(青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仙坛股份鸡肉产品为原点;以澳柯玛冷链公司智慧全冷链技术为基础;阿赛浦公司为全国贸易企业出口RCEP成员国,建立的RCEP综合服务平台为国内第一个面向RCEP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在RCEP综合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产业合作资源,以RECP综合服务为核心,发挥各方在国内和国际上的产业积累、产业经验、产业人脉,搭建完善的预制菜冷链物流贸易体系。仙坛股份充分利用合作方拥有专业的冷链物流技术和RCEP成员国及其他海外市场的资源优势,以预制菜行业为支柱,配套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国际贸易为辅,对接海内外上市公司、优势资源合作方,发挥各方技术产业优势及资源渠道,通过资源业务整合,壮大资产及盈利规模。

  本次战略合作,是仙坛股份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对公司鸡肉制品和预制菜品业务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拓展将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行业竞争力,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加快公司迈向绿色、健康、高效、安全的“大食品+大消费”农牧食品一体化产业链企业的战略落地与转型。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寿纯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

  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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