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379,241.30元,提取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分红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7,342,457.40元,合并报表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87,773,594.35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481,043.45元,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948,104.35元,剩余53,532,939.10元与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33,324,981.71元一起构成母公司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86,857,920.81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2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6,857,920.8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215,771,457.20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1,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不送红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0,346,667.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转增股本总额42,4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183,733,334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听取了各方意见,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有关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4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总股本141,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销售,具备较强的配套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并持续专注于汽车冲压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之一,经过数十年发展,公司在汽车冲压零部件、总成焊接生产、模具开发等方面掌握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在国内汽车冲压零部件配套领域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通过多年以来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和生产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工艺经验,拥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能够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并提高加工精度。此外,公司拥有机器人柔性自动冲压生产线、多工位级进模自动冲压线、自动开卷落料冲压生产线、机器人焊接生产线等先进生产制造设备,并掌握先进的冲压、焊接技术,保证了公司汽车车身冲压总成零部件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和生产效率。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和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能够满足整车制造商不同阶段的开发要求。公司与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等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整车制造商外,公司还是新朋股份、上海同舟、上海安莱德、华域车身、汇众汽车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配套合作伙伴。此外,公司及时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拓展布局新能源整车客户,现已成为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和华人运通等知名新能源整车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了国际汽车质量系统规范。公司专注于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核心技术开发,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获得150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28项。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零部件和冲压模具。其中汽车冲压零部件主要为白车身冲压件,汽车冲压模具主要用于配套生产汽车冲压零部件。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1、冲压零部件
公司生产的冲压零部件产品因客户、车型、用途、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各不相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并销售的冲压零部件合计3,000余种。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应用示意图如下:
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前纵梁、水箱板总成、后纵梁、天窗框、轮罩、门窗框、顶盖梁、A柱内板、B柱加强板和挡泥板等。公司主要汽车零部件产品情况如下表:
2、冲压模具
汽车冲压件模具是汽车车身生产的重要工艺装备,是汽车换型的主要制约因素。汽车冲压件模具具有尺寸大、型面复杂、精度要求高等特点,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汽车冲压模具能快速精密地把材料直接加工成零件或半成品并通过焊接、铆接、拼装等工艺装配成零部件,冲压模具的设计开发和加工能力对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总制造成本、质量及性能具有决定性作用,是衡量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供应商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模具开发能力,目前已形成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分析、冲压工艺模拟分析、到后期模具设计制造的完整技术工艺。这些技术工艺可有效缩短模具制造的周期,提高模具产品的精度,有效控制整体生产成本。公司在冲压模具设计、开发、制造等核心技术上取得了多项专利,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可以在高精度、高强度、超高强度材料方面实现单冲模、多工位模和级进模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和服务一体化。公司汽车冲压模具产品情况如下表: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冲压零部件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公司所需各类原材料,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原材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结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冲压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零部件等。
对于钢材、铝材等原材料采购,根据整车制造商对钢材、铝材等原材料渠道是否存在特定要求,公司原材料采购可分为非定点采购和定点采购。
1)非定点采购
由于国内车用钢材生产加工技术及产业链配套已经逐步发展成熟,客户一般会向公司指定钢材或铝材的生产厂商及相应规格,由公司自主选择供应商采购。目前国内车用钢材的生产商主要为宝钢、武钢、鞍钢、首钢等大型钢厂,上述钢厂的销售模式多为经销模式,因此公司主要从钢材贸易商处采购车用钢材。非定点采购的流程如下:
2)定点采购
公司部分客户为了控制整车供应链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在新开发项目中要求零部件企业对部分型号规格的钢材、铝材与客户或客户指定的定点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公司根据采购计划依照采购合同自主决定采购安排。定点采购的流程如下:
除钢材、铝材的采购外,公司将部分影响生产效率、自产不经济、加工工艺难度较低的小型非关键零部件产品,选择工艺技术达标、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采购的零部件经过质量检验或经与公司自产零部件加工组装后销售至下游客户。该模式下公司能够更有效的利用产能,更好的满足整车制造商的要求,符合行业惯例。
(2)生产模式
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具有多品种、批次各异的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下达的采购订单和自身销售预测合理安排生产,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之上,提高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公司围绕整车制造商生产基地为中心组织生产、运输布局。
在生产过程中,下游客户一般提前发送未来3-6个月的预测计划至公司,并在每月月底确定下个月准确的需求量。公司生产部计划科按照下游客户预测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批次下达周生产计划。客户发出准确需求订单后公司对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生产并完成冲压零部件的交付。公司生产流程图如下:
(3)新产品开发和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不存在经销模式。销售客户包括整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其中主要以整车制造商为主。公司设立销售部,由销售部负责新客户开发、新产品获取、量产产品的订单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公司新业务的取得主要包括客户开发阶段、新产品获取阶段、试制及批量生产阶段。
客户开发阶段,公司必须通过整车制造商关于生产条件、设备配置、质量控制、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审后,才能成为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汽车冲压零部件为汽车生产所需的关键零部件,整车制造商对冲压零部件供应商的选择十分严格,供应商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证才能进入整车制造商的配套体系,一旦成为整车制造商的合格配套供应商,双方会保持相对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华人运通等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
新产品获取阶段,主要包括整车制造商新产品询价、公司投标报价、报价跟踪、中标获得新产品定点资格等流程。整车制造商发出询价函时会附带零部件的图纸数据,公司会根据图纸数据来评估冲压零部件及用来生产该零部件的模具的成本后向整车制造商报价。公司中标获得订单后,与整车制造商签订产品开发和供货协议,确定产品的开发范围、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产品价格和年降比例等。目前主要整车制造商的产品供应通常采用“一品一点”的配套模式,即针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整车制造商只定点一家配套供应商进行生产。
试制及批量生产阶段,主要包括模具设计开发、样件生产并通过整车厂审核、预批量生产并通过客户审核、批量生产等步骤。通常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将产品图纸及相关参数发至公司,公司将参数要求转换为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制定产品开发计划并完成相应包括模具、检具及夹具等工装的开发工作。公司在模具交付后进行产品样件的生产,并交由整车制造商进行质量验收。通过公司内部试生产和客户确认符合量产标准后,最终进入批量生产供货。
公司通过整车制造商的供应商体系认证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批量生产主要包括整车制造商发送订单供货计划、公司编制销售计划、销售出库客户收货或使用后结算、客户按信用期付款等。
公司客户开发、新产品开发流程图如下:
2、冲压模具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的模具主要用于整车制造商给公司定点的冲压零部件生产,模具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铸件、钢块等,模具采购部根据模具设计方案和材料参数,结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制定采购计划。公司自主生产的模具主要是工艺设计复杂、生产技术难度高的铸件类模具。对于附加值较低的小型钢板类模具,公司一般直接对外采购。
(2)生产模式
冲压模具的用途、设计、规格等差异性较大,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严格根据交货日期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冲压模具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客户下单、工艺分析、模具结构设计、模具生产加工、模具调试、质量检测及客户验收。目前,公司模具业务已形成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分析、冲压工艺模拟分析、到后期模具设计制造的完整技术工艺。这些技术工艺可有效缩短模具的制造周期提高模具的性能和精度,控制整体的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冲压模具主要分为以下销售模式:
1)单独确认收入,公司持有用于后续冲压零部件生产
公司模具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整车制造商,一般公司在接到冲压零部件业务新品订单,同时确定新品对应模具的价格及结算方式,模具开发完成后经客户验收通过后实现销售。公司中标汽车零部件产品后,与客户签订相关模具开发合同,模具单独确认收入并收款。客户根据合同约定进度进行付款,付款时点一般包括合同签署、OTS、PPAP、正式量产等。
2)不单独确认收入,公司持有用于后续冲压零部件生产
公司中标汽车零部件产品后,与客户签订相关模具开发合同,模具不单独确认收入,模具价值在后续销售的冲压零部件单价中予以体现。
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的开发,模具开发成本全部由公司承担,并分摊至对应的冲压零部件产品成本。摊销的模具费用一般会在零部件的销售价格中得到补偿,公司通过后续对该客户销售产品收回模具开发成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署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建强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顾春华先生、梁燕贵先生、郑赞表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以上提案4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提案9、1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丽琴、蒋建强、曹燕霞、曹武、邓竹君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以上提案4、5、6、8、9、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以及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须在2023年5月16日16:30前送达;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1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世荣
联系电话:0512-82696685
传 真:0512-36692227
电子邮箱:shirong.he@ks.shdlgroup.com
邮 编:215312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1
2、投票简称:多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请用正楷填委托人和受托人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委托人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持股数请填写数字,如未填数字,则被视为委托人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亚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环节均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91人
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2022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去年持平。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审计业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我们认为中汇所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所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继续聘任中汇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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