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3年4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在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7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5月18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3月2日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后续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17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5,914,956.00股,发行价格每股17.05元,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 元。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6,081,275.00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1211045029100031032的人民币账户内291,85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85070078801800000732的人民币账户内43,918,724.8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账号为19517001040011441的人民币账户内100,000,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 元,扣除公司不含税的承销、保荐费用5,737,051.89元和不含税的其他发行费用3,005,580.16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107,367.75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5,914,95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07,192,411.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7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9,393,397.7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8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同时,因募集资金项目“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高宝科技”)实施,公司及高宝科技、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967,1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2 年 8 月19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年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度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35.14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鑫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