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海通证券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仍需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舟先生、赵春奎先生。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于2023年4月14日被受理。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派亢灵川先生、赵春奎先生担任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亢灵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周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亢灵川先生、赵春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不影响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周舟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亢灵川先生简历

  亢灵川,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注册会计师。2015年至2017年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协创数据IPO、百通能源IPO、佳源科技IPO、华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