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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5,906,580.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0,747,272.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074,727.28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741,451,097.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887,144,619.4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7,656,227.55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90万股为基准预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2022年度现金股利的预计派发金额为9,338.03万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1年签署滨江集团、思进智能、王力安防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滨江集团、科顺股份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本公司、奥比中光、滨江集团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签署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应流股份、富煌钢构、广大特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富煌钢构、鸿路钢构、应流机电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鸿路钢构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及专业判断,认为天健会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适度补充其因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哈尔斯”)、哈尔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哈尔斯”)、哈尔斯(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哈尔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美元、港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授权总裁或其转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1、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横畈产业区块

  法定代表人:吕丽妃

  注册资本:34,9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锈钢真空器皿、真空电器、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纳米发热膜材料及器件、家用电器、商用电器、家用及商用电器组件(主控线路板、线圈盘)、玻璃陶瓷制品、金属制品;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仓库管理、物业管理、人才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州哈尔斯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杭州哈尔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杭州哈尔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哈尔斯(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ERS HK LIMITED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6日

  住所:Room D,10/F.,Tower A,Billion Centre,1 Wang Kwong Road,Kowloon Bay,Kowloon,Hong Kong

  注册资本:1万港币

  经营范围: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哈尔斯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香港哈尔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香港哈尔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哈尔斯(泰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ERS(THAILAND)CO.,LTD

  成立日期:2022年3月4日

  住所:No. 7/563-7/564, Moo 6, Tambol Mab Yang Porn, Amphoe Pluak Daeng,

  Rayong Province 21140

  注册资本:3.2290亿泰铢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杯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泰国哈尔斯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泰国哈尔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经查询,泰国哈尔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上述三家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上述三家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公司账面数据。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及有效期内(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上述三家子公司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转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由公司授权代理人根据融资需要和风险评估综合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同意该事项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5.06%。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主要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委托信托、证券、基金、期货,或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 投资额度: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专业理财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信托、证券、基金、期货,或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以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内部操作人员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风险性与收益性认识不足,造成投资亏损。投资理财小组成员将加强对各种低风险固定收益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产品类型,为公司投资行为提供合理化建议。

  4、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适度地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提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金融衍生品;

  3、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是用来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贸易收入占比较大,美元、欧元是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部分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采用实物交割、现金差价结算、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金融衍生品品种: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分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的违约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和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及子公司将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或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启动应对方案。

  6、公司董事会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7、为防止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将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8、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9、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投资进行合规性审计。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国外销售占比较大,美元、欧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和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和利率损失,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20.09万元。

  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计提减值准备主要项目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确定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8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如有尾数不和,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经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0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如有尾数不和,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共计42.31万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和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20.09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7.05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249.16万元。

  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2、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与前瞻性信息确认的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二)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五、 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 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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