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3-03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222.80万份;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发展战略相匹配,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引进各类人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充分覆盖公司现任的核心人员。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决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的2,422.80万股股票期权以及已经授予的预留部分800.00万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3,222.80万股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4月24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张静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静萍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静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情况尽快选聘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总监,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董事会秘书李洪流先生代为行使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