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使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的变化审慎投资。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将委托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或机构为公司证券投资进行操作,并对证券投资事后管理跟踪,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财务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寻求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有利于促进公司开展资本运作,提升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公司2023年一季度整体经营业绩较去年四季度环比改善明显,医药板块收入4.61亿元,染料板块收入1.73亿元,呈现逐月回暖趋势,但因去年同期染料板块相对基数较高,同比下降32.16%。另外鉴于今年春节期间根据园区安排有序停产放假,去年同期未停产,叠加部分产品价格承压,较大程度影响毛利率。报告期内汇率波动较大,美元贬值涉及汇兑损失金额较大。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北京国信海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情况如下:2022年度,国信海翔未新增对外投资。2023年3月,国信海翔以5000万元价格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嘉华新能源股权并退出投资,国信海翔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二)2021年6月,公司出资1亿参与设立杭州富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专向投资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复宏汉霖 证券代码:HK.02696),具体详见 《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投资复宏汉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近期公司通过复宏汉霖披露的相关公告获悉其2022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国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海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国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海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0,129.3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52.54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2022年末,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4,673.1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129.3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0,129.3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90,0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8元,共计募集资金1,026,869,436.44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1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16,869,436.4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465,829.7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4,403,60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号)。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次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由项目归口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合同需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由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手续,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资金明细表。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需求,且部分募投项目已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议案通过后将继续采用该方式进行款项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翔药业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2、交易金额: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出口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受国际政治关系及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较为波动,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2、交易金额: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3、交易对手: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控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明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五、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公司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振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台州振港开展各类融资授信业务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随着与银行业务合作规模扩大,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重新签署新《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台州振港开展各类融资授信业务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原《最高额保证合同》于新《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失效。
三、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抵押、质押、出具保函等其他授信业务。
4、担保期限: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9,500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243.4万元(以2023年3月31日汇率折算),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462.14万元(以2023年3月31日汇率折算)。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099 股票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扬超、总经理许国睿、董事会秘书王晓洋、财务总监朱勇、独立董事梁超。(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台州前进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欲参与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请于2023年5月9日前与公司投资发展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蒋如东
电 话:0576-89088166
传 真:0576-89088128
邮 箱:stock@hisoar.com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邮 编:318000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王扬超先生,总经理许国睿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晓洋女士,财务总监朱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来访投资者请仔细填写《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见附件),以便登记确认。《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投资者接待日”字样。
3、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4、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投资发展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
注: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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