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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6,531,421.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48,766,077.05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653,142.18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80,981,88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98,662,476.6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87,660,896.01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156,884,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57,844,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化时,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预案发表了意见。

  二、审批程序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的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兼顾了公司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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