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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2%,实现净利润1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6%,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3.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88%。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3年度,公司向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物,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99.61%;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硅烷偶联剂等产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111.79%。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甘书官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掉期两种外汇衍生品工具对冲人民币升值风险,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列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岗位薪资、经营管理层年终奖金、董事年终奖金三部分组成。未列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为董事年终奖金。独立董事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津贴标准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列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岗位薪资、经营管理层年终奖金两部分组成。未列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即董事会秘书),其薪酬按聘用合同约定的年薪50万元包干。

  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年终奖金总额=公司2022年度税前利润总额×1.875%

  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年终奖金总额=公司2022年度税前利润总额×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非独立董事、经营管理层个人的年终奖金标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对2023年度中层干部及中期绩效奖励总额按2023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的1.75%计提,具体分配事宜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太平先生、尹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部分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2%,实现净利润1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6%,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3.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8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发前制定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了企业经营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内部控制程序执行到位,能够有效防控经营风险。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日常职务的兼职监事,其薪酬由岗位薪资、监事津贴两部分组成。不在公司担任日常职务的股东监事,其薪酬为监事津贴。

  2023年度监事津贴总额=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总额×0.375%,其中监事会主席0.15%、其他监事各0.11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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