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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俞雷先生、谢昊彤先生、王强先生、肖誉先生、潘志娟女士、刘广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俞雷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俞雷先生辞职后仍担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将专注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创造更好的业绩。

  谢昊彤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谢昊彤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王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强先生辞职后仍担任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肖誉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另有任用。

  潘志娟女士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另有任用。

  刘广忠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赵汉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汉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向监事会申请辞去非职工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全资子公司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公司及董事会的有效运作,俞雷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时正式离任。王强先生、谢昊彤先生、肖誉先生、潘志娟女士、刘广忠先生、赵汉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相关工作会按公司规定进行交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强先生、谢昊彤先生、肖誉先生、潘志娟女士、刘广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汉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俞雷先生、王强先生、谢昊彤先生、肖誉先生、潘志娟女士、刘广忠先生、赵汉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紧急召集,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俞雷、王强、谢昊彤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变芬女士、马伟华女士、汤明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变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马伟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汤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广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刘广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赵汉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赵汉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丽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蒋丽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蒋丽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同总监)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智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同总监),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王智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广忠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总经理刘广忠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刘广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2)。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已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见202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李变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8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学教师,河南省安阳市市、县(区)、乡政府相关部门公职人员。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变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变芬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变芬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伟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宜兴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宜兴中超利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马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马伟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伟华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汤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供应部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现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汤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汤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广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二十多年电缆行业从业经验。曾任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调配部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供应部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广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广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广忠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广忠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号码:0510-87698298

  邮箱地址:zccable002471@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赵汉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中学学历,具有近三十年电缆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衢州经营部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赵汉军先生持有公司75.5万股股份,赵汉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汉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丽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宜兴市阳羡小学教师,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蒋丽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蒋丽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丽隽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具有近三十年电缆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商务经理,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协同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王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智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智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吴鸣良紧急召集,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吴鸣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盛海良、监事陆亚军、崔强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赵汉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职务,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期满为止,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团委书记、供应部经理,公司市场部经理、营销总部总经理、营销总监、总经济师,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说明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汤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汤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监事会请求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由于汤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职工代表大会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汤明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职工代表监事事宜。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崔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崔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营销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崔强先生持有公司22,000股股份,崔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3、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述职。

  (2)除议案6、9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外;其余议案均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议案8为关联事项,公司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飞、张乃明、霍振平、吴鸣良、赵汉军、周栗为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议案11.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10.00,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5月8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6、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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