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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合计5,080.18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全面清查后,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计提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能源”)库存的EVA粒子原料和胶膜产品跌价较多所致,其中EVA粒子原料计提跌价准备1,656.12万元,胶膜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59.53万元,胶膜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33.19万元。福莱蒽特新能源于2022年2月开始投产时原料供应紧俏,为保证生产备货较多,而2022年年底时期原料价格大幅下降,致使报告期末库存成本较高,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按相关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确认相关跌价准备。此外,公司染料产品计提减值准备356.06万元。

  2022年度确认存货跌价准备2,404.90万元。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福莱蒽特”)的分散染料生产线,由于受市场及自身战略规划等因素影响,该生产线在建项目的主体工程在2019年已基本完工,但无法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该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4,749.65万元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该资产组各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6.20万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023.76万元。

  2022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20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23.76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按照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2019年,公司为提升产能、拓展经营,进行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100%的股权,形成商誉账面价值5,392.71万元。2022年,受分散染料下游行业需求不振影响,福莱蒽特科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福莱蒽特科技在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净利润1,460.55万元,同比下降69.27%。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莱蒽特科技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具体如下: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2023-2027年详细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按2027年现金流量为基础推断得出。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0,128.00万元,账面价值21,763.32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635.32万元。

  2022年度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635.3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5,080.18万元。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2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2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且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23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此情形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沟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此情形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公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预计2023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此情形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此情形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意见如下:福莱蒽特2023年度预计无日常关联交易,该情形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注2: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田利明(于2022年12月届满离任)曾任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2022年2月24日卸任),目前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不为公司关联方。

  注3: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田利明(于2022年12月届满离任)曾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于2021年10月卸任),目前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已不为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之情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预计无日常关联交易,此情形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股份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经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88,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福莱蒽特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购买宁波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5,800.00万元,于2022年6月2日到期赎回;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购买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46,000.00 万元,分别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3月3日到期赎回;子公司福莱蒽特科技公司于2022年2月9日购买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20,000.00 万元,于2022年5月9日到期赎回;子公司福莱蒽特科技公司于2022年3月7日购买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26,000.00 万元,于2022年6月7日到期赎回。截至2022年12月 31日,上述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银行控制风险: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福莱蒽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为 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子公司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 98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该项议案内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2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8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投资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且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薪酬确认依据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确认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预计2023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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