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R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每股收益计算情况说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的普通股数为5133418280股,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的普通股数为5202963128股,增加原因为2023年1月12日向李金玉和高建平发行股份合计数量69544848股。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状况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45,239,518.05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16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事项的概述
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间,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李金玉和高建平签订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和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煤业”)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晋焦煤51%的股权和李金玉、高建平持有的明珠煤业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华晋焦煤51%股权,成为华晋焦煤的控股股东,通过华晋焦煤间接持有明珠煤业51%的股权,直接持有明珠煤业49%的股权。
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0号),并于次日完成资产交割。华晋焦煤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由于公司和华晋焦煤同属焦煤集团控制,公司本次收购华晋焦煤51%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追溯调整事项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此次财务报表调整说明如下:
(一)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三)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三、追溯调整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调整情况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21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上述议案六、议案七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七和议案八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1)、《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2)、《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01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014)、《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017)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已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06)、《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07)、《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08)。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706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志强 蔚青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51-4645933
传真:0351-4645799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3,投票简称:“焦煤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5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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