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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上午09:00-10: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6日(周六)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sw@qdceq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8日(周一)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赵爱国

  总经理:米建华

  独立董事:沈飞、楼狄明、融天明

  董事会秘书:何平

  财务负责人:唐书全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8日(周一)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6日(周六)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sw@qdceqi.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何平

  电话:0513-85636573

  邮箱:zqsw@qdceq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0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8日(因2023年5月6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并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37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9,14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58,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5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0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8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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